交警大队
“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全国展开了大范围交通违章大整治。其中乌鲁木齐市全体民警全力出动,彻查交通违章车辆,乌鲁木齐交警部门在全市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303个,部署警力1110人,出动警车209辆次,仅一个小时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736起,同时收集市民意见和建议近千条。在碾子沟路口,沙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杜刚正和执勤民警们一起参与夜检
本文摘要:为贯彻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更进一步强化师生上下班安全性防止能力。6月12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转入舞阳县样板幼儿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前聘用曹队长为县样板幼儿园交通安全校外辅导员,并印发了毕业证书
3月21日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向东带领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开展环保夜查,督查县域内交通安全、渣土运输和企业安全生产、污染物防治措施的运行情况,要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 督查组首先对柳泉北路文体中心路段、寿济路与G205路口、寿济路东猪龙河桥、唐华路路口四个执勤检查点,对县域内渣土运输、大货车超限超载行为进行督查。在柳泉北路文体中心路段,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正对三辆渣土车进行检查,经查,这三辆车均没有渣土运输许可证
7月27日下午,河口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议召开,对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作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开局之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清当前形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做好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既要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档升级,又要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向深向实取得更大成效
寒假期间,春节临近,在此,滨江交警大队提醒各位家长和同学,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请家长和同学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在享受假期欢乐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交通安全!为了守护万家团圆平安,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请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步行安全:走路不看手机,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横过道路要走斑马线,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骑行安全:不闯红灯、不骑快车道、不并骑、不载人、不逆行; 乘车安全:乘坐汽车时系好安全带,乘坐电动车时戴好安全头盔; 驾车安全:拒绝酒后和疲劳驾驶,安全守规出行。 时刻叮嘱孩子安全第一,在路口为孩子做好表率,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不满12周岁孩子家长要加大监管看护力度,远离大型车辆;过马路时大手牵小手,防止孩子突然冲出;请约束孩子独自上路、玩耍、骑行等行为。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最后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5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兰州市目前有781名“马虎”的驾驶人,逾期未对驾驶证进行审验;另外,6月份有2659名驾驶人即将到换证期。交警部门提醒这些驾驶人,及时到车管所或各交警大队车管分所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驾驶证正常使用。 据介绍,机动车驾驶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定期到交警部门接受审验
8月14日,塘厦交警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16时30分许,在环市东路初级中学红绿灯路段,见到一辆行驶的粤S****6号牌小车上,有两名小孩半个身体都探出小车天窗外,小车在车流中穿行非常危险,要求交警对司机进行处理。 接警后,塘厦交警大队迅速调取道路电子监控进行核查。发现该车在16时13分至19时13分时段,分别在环市西路、环市南路、塘厦大道、环市东路以及沿河路出现过,监控中均看到两名小孩上半身暴露在天窗外
8月23日,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北片区勤务室对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王某某送达治安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8月13日21时17分,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市北片区勤务室在宣威市一环路十中路口附近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王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小型普通客车经过该路段,民警示意让其靠边停车检查,当打开车窗时,一股浓烈刺鼻的酒味迎面扑来,民警利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进行检测,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王某某带回勤务室进行询问。 据王某某陈述,当天晚上,几个朋友相互邀约到某餐馆聚餐,喝下少量白酒后,心存被交警查获机率不大侥幸心理,便独自驾车回家,不料,没走多远就被执勤民警查获
在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中,白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指导员吴鹏和战友们义无反顾、冲锋在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线,严控车辆的出入检查,保障群众的健康平安。 吴鹏虽年仅34岁,但白色警帽下却掩盖不住满头白发,与之相关的一组数字,是他这二十多天来工作状态的素描写实。 微信步数18000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24小时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通行。违反黄标车限行令的行为,将由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21日下午,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交警局联合发出《关于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分类标志的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