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勘
本公司受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其拥有的位于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中路491弄10号商铺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竞价起始价:人民币17.4万元(不设保留价)。 注:本次标的为现房,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交纳,房屋的实际面积以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1、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日下午4:00整
通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调查单位未在贵阳市盲聋哑学校新校建设项目地块内发现可能的污染源;土壤污染物检测结果各项指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贵阳市盲聋哑学校新校建设项目地块2个土壤监测点,各项检测指标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表明贵阳市盲聋哑学校新校建设项目地块土壤质量良好
本公司受温岭市方城小学委托,对其拥有的废旧物资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转让标的:一台500kVA废旧变压器、一台80kVA废旧变压器及六只废旧配电柜,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竞价起始价:人民币24300元整(不设保留价)。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的企业
10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型光伏电池材料,发挥单晶技术优势,持续降低生产成本,稳步扩大设计产能,以经开区、航天基地和西咸新区为主承载,打造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打造航天基地光伏材料产业园、经开区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基地、高新区太阳能光伏产业创新研发基地。鼓励光伏配套产业加快发展。发挥特变电工逆变器研发制造优势,推动光伏设备配套行业大幅增长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温岭市燃料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温岭市太平街道万寿路8、8-1、8-2、8-3、10、10-1、10-2、10-3、12、14号房屋的一层商铺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发票由出租方开具给承租方; (2)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2、租赁期限:5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3、标的用途:不得用于住房、不得经营机械生产制造类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台州市肿瘤医院所拥有的位于温岭市新河镇振新路50号台州市肿瘤医院住院部一层大厅的部分房屋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1:3年,2022年1月29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止。 标的3:3年,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 注:(1)浙江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由出租方开具给承租方
9月9日晚至9月10日,古蔺县普降大雨,局部暴雨至大暴雨,最大降雨量位于双沙镇252.2毫米。强降雨导致双沙镇星光村二组发生泥石流,方量约3万立方米,14户农户房屋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由于预警及时、撤离果断、管控到位,实现地质灾害成功避险,避免了14户44人因灾伤亡。 9月9日下午,省、市、县地灾指挥部相继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9日19时,古蔺县中南部乡镇开始出现强降雨天气,古蔺县严格按照汛期防灾要求,根据预警信息,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值守,按照“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加强人员撤离避让和管控工作
近日,城区白水河洞头段河道治理工程基本完工,河道碧波荡漾、两岸绿树成荫,融防洪、景观、生态、人文为一体,形成了河道两岸优美的生态漫步空间,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白水河洞头段河道治理工程北起钟家庄办事处西武匠,南至城区与泽州县交界处,治理长度3.5公里。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河道整治工程、堤防工程、景观蓄水工程、生态护坡工程、围栏防护及岩体防护工程、交通桥改造工程、景观工程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南通市中医院对南通市中医院EPS/UPS维护保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招标范围:充电器、检测板、主控板、驱动板、显示板、IGBT 模块、断路器、保险、散热风扇、电池管理器(具体根据实际机型而定)等,确保EPS系统正常运行。 4、维护保养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 6、质保期:投标人所更换配件提供最少一年质保,如在质保期内有损坏等免费更换,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对“莱州市人民医院老年病房楼、教学科研楼及食堂餐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莱州市人民医院老年病房楼、教学科研楼及食堂餐厅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对“莱州市人民医院老年病房楼、教学科研楼及食堂餐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环评机构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划等要求,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和工作内容,在踏勘现场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范、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工程分析,对各相关环境要素进行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在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您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什么具体意见,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