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
废金属回收是无可厚非的好事,既完成了资源循环再利用,一起从中也可以获利。开展回收经济是一件好事,但在许多地方,废金属回收商场存在许多问题,严峻阻碍了商场的健康有序开展。 在许多地方,废金属回收商场存在着无照经营、乱秩序、扰民等现象
近日,有自媒体发文称“探访北京权健门店:藏身居民区,暗中仍经营”。根据文章中的线索,1月1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朝阳区、丰台区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对文章中披露的场所迅速开展了现场检查。 在该文章中披露的朝阳区十里堡路的权健自然医学调理中心,检查人员未发现现场从事火疗经营行为,但发现理疗床4张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8月20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者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
答:现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是国务院2003年1月制定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时未依法取得许可的“五小”(小火电厂、小玻璃厂、小水泥厂、小炼油厂、小钢铁厂)等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比较突出的问题。现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颁布施行,为工商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整顿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实施中出现了一些与实际情况不适应的问题,主要是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的范围过宽,难以满足鼓励创业创新的需求,对工商部门与许可部门的监管职责划分也不够清晰,相关条款与行政强制法规定不一致等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5月22日,荔枝新闻报道了镇江市丹徒区一家瘦身钢筋小作坊,肆意的将钢筋进行瘦身,并且将涉嫌不合格的钢筋送往楼房工地的事情。但是,在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并且在荔枝新闻报道后,举报人表示,这家小作坊依然在非法生产。为此,今天(5月25日)荔枝新闻记者再次前往丹徒区
本文摘要:4月29日,报导了《biangbiang面遇冷洋快餐热》,记者在访查过程中,找到一家取名为王氏杨家陕饭庄的biangbiang面没明码标价,店主要价48元一碗,加面还必须加上10元,不吃了两碗面,又特了一份面后,店主还无法获取发票。 4月29日,报导了《biangbiang面遇冷洋快餐热》,记者在访查过程中,找到一家取名为王氏杨家陕饭庄的biangbiang面没明码标价,店主要价48元一碗,加面还必须加上10元,不吃了两碗面,又特了一份面后,店主还无法获取发票。昨日上午,临潼区假日旅游协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此事展开了恢复
假冒口罩流入药房和诊所,在微信上兜售“三无”口罩……湖南省市场监管局3月28日公布的一批疫情防控执法典型案例显示,口罩等防疫物资市场违法行为仍然较为突出,全省从快从重查处。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护用品(口罩)生产销售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津市某药房涉嫌销售假冒“飘安”牌口罩案中,该药房购进4000只一次性使用口罩,售价2.5元/只,口罩外包装上商标为“飘安PIAOAN”,标称生产厂家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药房无法出具该批口罩的进货发票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很多老板注册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因为个独享受的优惠政策很好,然而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如果没有在注册前了解清楚,在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过程中便会遇到各种麻烦。下面和快创通小编一起来了解下注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注意的五点问题吧。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