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
各盟市财政局、金融办,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金融办,自治区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根据财政部《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财金〔2020〕31号)和《银保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确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先将实力较强、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等不良记录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内的融资担保机构纳入支持范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2019年自学考试00079《保险学原理》模拟试题(1 【导语】以下是为各位考生整理提供的《保险学原理》模拟,供考生朋友们参考学习! 1.主要用于支付保险赔款或给付保险金的是(C ) 2.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B )内,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3.非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A )不行使而自动消灭。 4.某人先后向甲、乙两保险公司善意重复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4万元.6万元,损失5 万元,依顺序责任分摊方式,甲保险公司应赔付(C ) 5.保险事故发生后,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 C)承担
三月即将到来,天然气和电力的价格刹车即将到位,学生们也有了一个能源的统一价格费率。以下是三月份的一些变化。 降低能源成本的讨论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天然气、热力和电力价格刹车将于三月正式开始,并对一月和二月进行追溯
作者:山西新海天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0-01-16浏览次数:1 1、单位缴纳的基数以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本市工伤保险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确定为:一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二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三类行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4%。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一至三年浮动一次缴费费率,具体办法由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对通过腾安基金申请赎回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1789)的投资者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自2021年1月21日起,截止时间将另行公告。 1、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日开始计算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7月31日17时50分讯(记者 吴黎帆)今年下半年重庆银行保险机构的重点任务有哪些?今(31)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重庆银保监局获悉,重庆银保监局召开了重庆市银行保险机构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安排了下半年重点任务。 据重庆银保监局介绍,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和复杂多变的经济金融形势,全辖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齐心协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恢复“保卫战”、风险防控“攻坚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重庆银保监局表示,今年下半年,重庆银行保险机构的重点任务主要从全力推动经济恢复正常运转;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早谋划加大不良处置化解力度;支持地方特色扶贫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增量扩面;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数字经济发展等重大战略和重点工程;支持产业尤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多个方面来做
“支持中小微企业16条”发布两个多月后,本市昨天又推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这一版新政明确房租减免政策延长到4月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馆、菜店、美容美发、便利店、修理店等,在遵守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可自主决定复工复产。 “过去的16条帮扶措施更多是输血,今天发布实施的9条措施更多是造血,解决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让中小微企业在做好防疫的前提下,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让经济真正循环起来
2015年以来,兵团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降低社保费率的决策部署,连续降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实施减负政策“组合拳”,不断降低企业负担,截至2018年底,累计为企业减负23.7亿元。 2019年,按照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要求,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自2019年5月1日起,兵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并且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据测算,预计全年可减轻用人单位社保缴费负担15.07亿元,其中,养老保险9.81亿元(企业7.6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2.14亿元),失业保险4.72亿元,工伤保险0.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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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以及《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国市监综 [2020] 30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 [2020] 16号)等要求,广东省日前就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检验检测认证工作事项作出补充通知(粤市监认监 [2020] 139号),要求省内各地级以上市的市场监管局和有关部门,及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科学有序做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和监管工作,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申请开设“绿色通道”。 阅读文章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0] 11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 [2020] 6号),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 [2020] 58号),就广东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提出实施意见。 阅读文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9] 28号),广东省政府于2月21日发布《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粤府 [2020] 12号),以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确保全省就业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