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
乐山一男子领取机动车号牌后,为逃避电子警察抓拍,未悬挂号牌就上了路,结果被民警查获,他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13日15:00许,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四大队民警在成乐高速公路乐山收费站开展勤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宝马小车前后均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民警询问后,该车驾驶人周某某称“自己刚买的新车,还未申领到号牌”,但周某某出示的行驶证显示,该证注册日期和发证日期均为2020年9月3日,该车号牌应该已经领到手
人民网哈尔滨2月5日电(汪晓涛)日前,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按照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部署,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9个行政区内的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市辖9个行政区内的道路,全天24小时对载客汽车(含新能源号牌车辆)实施按日期尾号通行措施,即:2月5日,只准许车牌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为5或0的载客汽车通行;2月6日,只准许车牌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为6或1的载客汽车通行;2月7日,只准许车牌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为7或2的载客汽车通行;2月8日,只准许车牌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为8或3的载客汽车通行;2月9日,只准许车牌最后1位阿拉伯数字为9或4的载客汽车通行;依次顺延。 二、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生活生产保障的车辆,可凭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行。 三、因突发重大疾病需要就医的,允许临时通行
2019年3月李某将车辆停放至路边,当夜风起将张某店面招牌吹落,恰好砸中李某停放的汽车,李某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张某以车辆违规停放在人行道为由不予赔偿,李某则以小区车位不足大家均是如此停放不算违规为由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招牌存在安全隐患并造成了李某的损失,构成侵权理应赔偿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违规停放车辆是既定事实,“约定俗成的惯例”不可突破法律底线,张某招牌本身存在安全隐患致李某车辆受损,故双方均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自2017年7月21日起,昆明交警将依法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做“礼让斑马线”的积极参与者,驾车行经斑马线时注意观察,提前减速,礼让行人,共创昆明文明交通环境
9月5日起,按照海南省公安厅工作部署,海口市公安局开展查处酒驾醉驾“百日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9月13日,已有近60名驾驶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海口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为提高广大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绷紧“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根弦,现公布一起警示案例
为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14日,调兵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先后到大明和小青的警保合作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民警在劝导站周边的街道、公路宣传民警现场对农村面包车、摩托车超员,客货混装,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劝导、制止,同时,要求交通违法行为人观看路边摆放的交通事故警示展板
与上年相比,省辖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仍为轻污染。2018年省辖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是PM2.5,其次为PM10。(按综合质量指数由小到大排序)信阳、南阳、周口、商丘、驻马店、漯河、三门峡、濮阳、平顶山、许昌、开封、洛阳、鹤壁、郑州、新乡、济源16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焦作、安阳2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中污染
东莞务工者: 在大朗长富路(富民中路到松佛路间那一段),所有的交通信号灯都是箭头号的,但是没有右转信号灯(一般在箭头号的地方,会有一个右转的黄色箭头,让大家可以右转)让很多车不敢右转,请问,如果不设黄色右转灯,是否可以将此信号灯变成圆饼形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圆形的信号灯在红灯时,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是可以右转的。现在不是圆饼形的,也没有黄灯右转灯,造成很多右转的人不敢右转,影响交通通行效率,希望交警能重视并落实呀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由于信件反映路段只有两条车道,根据实际情况,大朗交警大队已落实制作“红灯可右转”交通指示牌,将不日内安装完毕,加强指示提醒作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11月28日,永胜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组织公、检、法、司等各相关部门到片角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命案防控”百日攻坚集中普法宣传工作,全力建设平安永胜。 活动中,片角镇党委政府全力支持配合,组织全镇各村委会、各站所积极参与,动员广大群众前来观看并倾听普法宣讲,营造全镇上下普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本次宣传活动展出民法典、婚姻法、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防艾、命案防控等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展板30余块,散发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单1000余份,出动普法宣传车3辆,播放法律法规宣传音响180多分钟,为片角镇的居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印象深刻的普法课
本报讯 记者刘家伟报道 1月4日,记者从鞍山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防范化解冬季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平稳有序,围绕“人、车、路、企”等影响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和短板,鞍山积极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全面开展为期百日的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 据了解,大会战期间,鞍山将紧紧盯住“压事故、护安全、保畅通”的工作主线,采取“三个集中”治理。即集中消除一批重点道路、重点企业和重点车辆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酒驾醉驾、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警示教育一批驾驶人,努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好转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