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外资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发展质量的攻坚时期,也是实现全面脱贫、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阶段,总的发展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全口径财政收入年均增长5%, 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 为推动“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市政府将立足实际、科学谋划,推进“产业升级、城乡统筹、改革开放、生态建设、人民福祉”五大工程,统筹推动“五城同创”工作,更加奋发有为的开创经济、政治、文化、 民生和生态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以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建设为突破,不断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建设现代农业生产、经营、 流通体系,支持传统资源型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旅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和商贸流通等成长型产业, 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支柱型产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新格局
开放型经济指标“双过半”,为近年来首次 多个园区开放成绩“打零分” 今年上半年,我省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外贸、引资等形势良好。(资料图片) 本报7月20日讯 过去的上半年,我省开放型经济各项指标形势较好,实现了近年来首次的“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今天在长沙举行的上半年全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形势讲评会,对1至6月全省开放型经济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也对下半年形势进行了研判
引进外资需要研究和确定的十个政策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易风1,要研究和确定利用外资的合理规模或利用外资额,并不是引进外资的规模越大越好。2.要研究和确定利用外资的合理增长速度,并不是外资增长越快越好。3.要研究和确定利用外资额中对外借款和外商直接投资
全球财富管理论坛理事长、中国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星期六(3月18日)在全球财富管理论坛上说,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国政府将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列为今年和未来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楼继伟指出,中国坚持开放发展,中国金融业开放成效显著,外资机构在华取得长足发展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 谢希瑶)中国贸促会新闻发言人杨帆27日说,中国贸促会近期对160多家在华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进行了快速调研。调研结果显示,91%的受访外资企业和商协会对中国优化疫情防控政策非常支持;99.4%的受访外资企业对2023年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更有信心。 杨帆在中国贸促会当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此项调研结果显示,98.7%的受访外资企业表示将维持和扩大在华投资,89.8%的受访外资企业表示将维持在华产业链,10.2%的外资企业计划将国外产业链转入中国
文网讯 今年以来,西畴县紧紧围绕内培外引并举、增量提质并重招商引资工作思路,用足用活政策,加大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0月底,全县实施国内合作项目14个,协议投资总额50.15亿元,已完成投资20.71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8万美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80%。 西畴县处级领导和部门主要领导主动走出机关进企业,主动为56户重点企业登门服务,宣传投资政策措施,掌握企业发展状况,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11月18日,第十一届中国(泰兴)银杏节盛大开幕。2022年恰逢泰兴撤县建市三十周年,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建市之初,泰兴始终以节为媒、以节会友、以节聚才,连续举办了十一届的银杏节。银杏节已发展成为展示泰兴、推介泰兴的窗口,成为了各界人士了解泰兴、认识泰兴的大会,成为天下客商投资泰兴、发展泰兴的平台
摘要:新冠肺炎疫情之下,今年全球跨境直接投资大幅下降。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利用外资形势逐步回稳。商务部数据显示,1至8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6197.8亿元,同比增长2.6%;8月当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841.3亿元,同比增长18.7%
(一)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全市75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3.93亿元,同比增长62.9%;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3.49亿元,同比增长42.6%,增速在梅州市排名第三;完成工业投资3.65亿元,同比增长37.5%,增速在梅州市排名第二;完成技改投资0.48亿元,同比增长100%,增速在梅州市排名第二;新开展技改企业数3家。 (二)商贸流通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2003年5月28日 国税发[2003]60号) 为了促进和规范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利用外资水平,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 (2003年5月28日 国税发[2003]60号) 为了促进和规范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利用外资水平,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3月联合发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第3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并购我国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内企业)的股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所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外国投资者按照《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购境内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者认购境内企业增资(以下简称股权并购),使境内企业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凡变更设立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的股权比例超过25%的,可以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税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