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
有些企业属于高危企业,为了能够保护每一个员工的安全,在员工上岗之前就会为它们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意外伤害保险支出比较大,有些老板想要在税前扣除掉。那么,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能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以下就是代办完税证明公司小编为您收集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北市新庄区中港与中华路口定点垃圾车本月12日发现一具女婴尸,经警方追查,查出为43岁陈女丢弃,她供称婴儿“不小心流出”,一时惊慌才将婴儿以塑料袋包裹丢到垃圾袋内,再拿到定点垃圾车丢弃,警方询问后以杀人、遗弃尸体移送,检方谕令五万交保。女婴与陈女、陈女丈夫DNA检验报告今天出炉,女婴与两人DNA吻合,相关刑事责任仍有待调查。 据了解,陈女已婚,在内湖一栋大楼内的公司担任会计,与丈夫生有两个小孩,家就住在新庄中港路附近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于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包含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与智能产权三项内容。 扶持内容主要涉及技术创新奖励、购房租房补贴、人才基地建设资金支持、企业投融资综合补贴等
为全面深化“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2022年9月-11月, 我校金融学院派出三支团队参加由四川省教育厅主办的2022年四川省大学生区块链技术应用创新大赛。经过三个月的浴血奋战,初赛、复赛、决赛三轮比赛,我校三支团队在本科高职100多支队伍同台激烈的角逐中,最后荣获四川省行业应用组一等奖二项、二等奖一项。 此次比赛由金融学院李馨、刘芳芳、涂菲和图书馆余忻潼四位老师联合指导,组建了三支参赛队伍,共15位同学覆盖互联网金融(11人)、市场营销(1人)、会计信息管理(1人)、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1人)四个专业
由CIMA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与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联合主办的“2021 CGMA商业精英国际挑战赛”(Global Business Challenge North Asia,简称”2021 GBC挑战赛”)北亚总决赛于6月5日在成都圆满闭幕。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金融工作处相关负责人在现场公布了成都高新区金融类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CG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也正式纳入了名录
软件企业认定条件有变,以后办理软件企业认定需要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本所为深圳软件协会推荐的12家审计事务所之一。 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两批,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4月15日�D�D2017年5月13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4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请各高新申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错过申请时间!---德永高新企业服务部 2017年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3批申报,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5日,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5日--5月18日
黄泽霖是新加坡全额政府奖学金得主,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NTU),获得南洋商学院MBA学位(国际商业和金融)以及南洋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荣誉学士学位。 黄泽霖是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持牌顾问,新加坡经济与科技协会理事Economy and Technology Association(Singapore)。黄泽霖拥有超过10年的宝贵经验,他曾为中国国企,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客户提供企业国际化战略发展顾问服务,并在企业落户新加坡可行性分析,企业合规经营方面提供顾问服务
1、会长主持商会全面工作,重点分管财务工作。负责商会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商会工作的决策,代表商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负责对会议形成的文件、决议、决定进行签发的工作,负责对商会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由审批制改为双备案制。为帮助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风险意识、提高执业质量,依法依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针对监管实务中的有关问题陆续发布相关政策规定及风险提示,供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学习参考。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和《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8月24日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可以选择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URL])或***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系统填报备案信息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截止2012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利润表、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13年4月25日签发了大华审字[2013]00488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东方集团编制了后附的上市公司201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东方集团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