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养
7月29日,孝感市政协召开六届第16次双月协商座谈会,围绕“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言献策。孝感市政协主席仇平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张志敏到会听取委员发言。孝感市政协副主席万忠鑫主持会议,副主席戴杰群作综合发言,秘书长鲁军辉参加会议
中秋将至,月饼飘香。为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化“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实践活动,按照街道民政部门的要求,2022年9月8日,城阳村社区分组走访慰问了75位9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他们送去了精美月饼礼盒和暖心节日祝福。 圆圆的月饼,暖暖的关爱
肃南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如何让老年人生活更加便利、舒适,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社区智慧养老应运而生,它是指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达到社区老龄化的可持续发展
10月29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协调组织中央驻晋和省内主流媒体记者一行人深入晋中市榆社县中医院医养结合保障中心,了解当地医养结合的典型做法。 长期以来,医疗机构不能养老,养老机构不能看病,成为老年健康事业发展的 “绊脚石”。为解决此痛点,榆社县推行“公建公营”的医养结合模式,通过发挥政府科学配置资源的制度优势,由医院管理运营,实现医疗与养老资源的无缝对接,资源共享、力量共用、拉动就业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11]41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1]102号)我局拟定了《海口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经秘书长专题会议讨论进行了修改请贵单位再次提出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后于7月7日下午上班前回复我局。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努力建设和谐海口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11]41号)(以下简称《省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1年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1]10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
为长者打造老有所养、居有所安的⾼品质幸福生活。 我们希望通过可持续发展的创新计划和切实有效的⾏动,提升长者⽣活质素,让他们颐享老有所养的黄⾦岁⽉。 从家居护理、社交活动、住宅项⽬,到医养结合的⽣活模式,我们都会因应长者所需,为他们提供周全的服务及设施
6月24日上午,学院离退休党总支举行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学院党委委员、组宣部部长汤建华参加了颁发仪式并为参会的7名“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颁发了纪念章。 汤建华代表学院党委向获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各位老党员表示祝贺,并希望老党员们继续坚守初心,保持对组织的高度忠诚;最后祝福各位老党员安享晚年,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永远健康!汤建华表示,在中国***成立100周年后“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颁发已经成为了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学院党委很重视此项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明确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 《意见》指出,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举措。 《意见》提出,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适度普惠,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策衔接、强化服务及城乡统筹、和谐共融的原则,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本报讯(崔霞 刘天奇 周洋)日前,吴桥县庞庄养护院内“为党旗增辉,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愁”的标语格外引人注目,11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经过核酸检测和健康体检后顺利入住。这标志着作为沧州新建18所贫困群众养护服务机构之一的庞庄养护院在全市率先试运营。 从去年起,我市陆续新建18所贫困群众养护服务机构,作为我市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一项民心工程
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是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发展老龄事业,必须顺应广大老年人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取得进步,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健康长寿、安享晚年。 实践证明,发展老龄事业,必须清晰界定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家庭的责任边界,发挥各自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