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局
为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实现全年税收收入增长目标,东市区国税局利用税收宣传月有利契机,按照昌邑区政府综合治税工作会议要求,对辖区开展一次综合治理工作。该项工作以行业治理为重点,完善户籍管理,加强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核定,加大对不达起征点个体户的管理力度,联合政府各部门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税收收入的完成。共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
2020年我局按照铁岭市税务局及清河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年度工作要点,为保障广大纳税人依法获取税务信息,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对纳税人的服务作用,2020年铁岭市清河区税务局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行特色服务,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信息公开标准化理解不足,工作细化程度不够等等。2020年清河区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活动,全局干部的精心准备和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的形式,是贴近百姓、贴近民生、贴近生活的活动,为我区的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我局将继续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继续为我区的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市安全监管局2017年列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生产经营单位共计518家,实际完成了573家,实际执行率为110.6%,立案处罚68家,处罚金额308.86万元。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2017年度列入年度执法计划生产经营单位共计25187家(部分区局经区政府批准,调整了年度执法计划),实际完成27427家,实际执行率为108.9%,实际处罚3878家,处罚金额为5807万元。 2018年,市安全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京安监办发〔2018〕19号),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正式印发
在全国第42个质量月活动期间,为增强普兰店区全民质量意识和推动质量水平提升,普兰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区”为主题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区局相关领导走进金莎9159(简称大北互)举办“质量开放日”活动,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社会氛围,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代表、社会公众代表、普兰店区职教中心互感器专业师生代表等80余人应邀参加活动
区委区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和《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精神,区局食品科立足本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生产源头企业监管工作,明确落实监管责任,科学有效实施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9月初,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针对食品生产企业,推进明山区第二批食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工作。 近日,区局食品科执法人员对本溪市群山调味品有限公司、本溪市昊达食品有限公司、本溪龙山泉啤酒有限公司等11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隐患、风险分级评定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文摘要:近日,按照嘉兴市局“药剑Ⅰ号”统一部署,南湖区局及时向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及牵涉到经营保健食品的大型商超印发通报,要求从4月15日止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药剑Ⅰ号”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近日,按照嘉兴市局“药剑Ⅰ号”统一部署,南湖区局及时向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及牵涉到经营保健食品的大型商超印发通报,要求从4月15日止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药剑Ⅰ号”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讯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按照嘉兴市局药剑Ⅰ号统一部署,南湖区局及时向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及牵涉到经营保健食品的大型商超印发《关于发送〈嘉兴市药剑Ⅰ号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报》(南食药监〔2013〕35号)400多份,要求从4月15日止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药剑Ⅰ号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3月15日,宜宾市南溪区市场监管局召开“春雷行动2023”新闻通报会。会上,通报了南溪区“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阶段进展情况以及一批典型案例。中国食品报、四川电视台影响四川栏目、新三江周刊、南溪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
在当前文化多元、思想多元、利益多元的背景下,雨花区局确立文化治局理念,紧扣主旋律,加强软文化实力建设。 一是一点一滴抓认同。把文化工作渗透到干部意识形态中,对长沙地税文化理念、行为准则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上墙、上报、上会”,通过集体学习、座谈讨论引领干部把个人理想信念、思想观念和爱好追求融入到地税事业中来,确保文化建设内涵“入脑、入心、入行”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有关认定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1批)认定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及《2022 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附件3)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光盘两份)送至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二、各区初审上报
12月26日,开封市市场监管理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布署“双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下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挥市场监管在创新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和守护民生安全等方面的主力作用,切实维护“双节”期间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 专项行动期间,全市相关监管部门:一是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强化对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二是严厉查处专利侵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