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降低无锡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降低公路通行成本,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 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之下,持续降低物流成本,有助于经济社会生活全面恢复、进入正轨,有助于生产生活消费的有效激活。 物流成本高,原因之一在于省际、区际之间行政分割、各自收费,地区之间收费点过多、过密,没有形成贯通、畅通的大循环,大市场、大消费、大流通需要区际一体的大物流的实现与支撑
2020年9月10日,曹磊等13人涉黑案二审宣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首犯曹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又两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磊以其妻名义注册成立“横山县残疾人阳光就业信息部”,对外称“残疾人协会”,通过发放工资、许诺抽成等手段招揽、引诱、拉拢残疾人加入,多次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甚至阻挠司法机关执法,严重破坏了当地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通过不断倾听民声完善贷款政策,信贷促进创业的政策效应不断放大。该县进一步扩大贷款主体,将贷款扶持对象扩大到返乡农民工、城镇下岗失业伤残军人、大中专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创业需求。申贷时间由原来的2个月缩短为15至20天,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限额由2万元增加到5万元,并根据创业者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创业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政府帮助解决的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真是我们下岗职工的及时雨呀,在我创业初期最困难的时候,帮我渡过了难关
新华社长春12月10日电(记者薛钦峰)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商业信用环境,今年以来,吉林积极拓宽企业商业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线上融资业务,破解了众多供应链上游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吉林市宏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今年需要为工人支付980万元工资,作为小微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筹集这么多资金,资金周转一时出现困难。但短短几天,由于企业在国家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上,提供了与其合作方——吉林市第一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应收账款等交易信息,便通过当地建设银行拿到了贷款,解了燃眉之急
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合规元年,各地监管政策陆续出台,联合整治如火如荼。随着监管趋严,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正面临着行业洗牌加剧、竞争日趋激烈的转型重要时期,不少平台开始将目光瞄准到三农市场。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一块短板,以农业、农村、农民为代表的小微市场蕴藏着巨大的机遇,互联网金融机构也有心进入,其对农村金融的补充作用也日益凸显,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存在难点,需要在实践中寻找“破解之道”
康德明律师事务所就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该公司”)发行7.8亿港元于2019年到期的6.0%债券(下称“债券”)担任其百慕大特别法律顾问。债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号为4499。 该公司透过经纪及保证金融资、财富管理、企业融资、自营交易、资产管理及放贷等部门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作为广大乡村地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推手,翼龙贷一直坚守服务三农决心,力求助力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为三农金融提供供给,为乡村振兴、乡村地区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而乡村地区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的新型主体之间,还存在着需要帮扶且尚未达到小康水平的群体。 根据民建上海市委官网去年底公布的一份《关于通过互联网金融支持我国精准扶贫的建议》显示,很多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生活水准尚未达到小康水平但也不属于国家扶贫对象
投融资难是制约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广东近日出台《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8条措施,加强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意见》,广东省政府在未来两年,省财政将统筹安排网页版66亿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财政资金支持。 《意见》总共提出了18条措施,加强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建设,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平台建设、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撑、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创新融资工具、政府服务等7个领域
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对非法放贷行为定罪处罚依据、定罪量刑标准,并明确规定对黑恶势力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应当从严惩处。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