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司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省份上半年GDP数据。从经济总量来看,广东、江苏上半年GDP超过4万亿元,位居前二;从经济增速来看,16省份GDP增速超过全国增速;从区域格局来看,西部地区表现抢眼,东北经济趋稳回升。 上半年,各地经济总量稳步增长,不少省份的经济规模迈上了新的台阶
国家发改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将完善境外投资的政策导向。为做好企业“走出去”的投向引导和综合服务,下一步有关部门准备修订境外投资政策性指南,积极研究整合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企业的信息资源,建立境外投资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他表示,根据境外投资的形势发展需要,积极研究制定境外投资条例,发改委正着手修订《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
近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力有序推进,逐步成为扩大内需的主要动力,但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业内专家指出,要围绕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加快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更加注重城市的更新和城市治理,提高对产业和人口集聚的支撑能力。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内需最大潜力所在和“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9月4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专班,规划司牵头,投资司、财金司、环资司、社会司、经贸司、振兴司、基础司、高技术司、就业司、评督司等11个司局协同协作,印发实施“1+N+X”系列文件,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支持县城建设发展。 2020年5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聚焦县城及县级市城区,兼顾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将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培育设施4大领域共17项建设任务作为建设重点,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要素保障和组织实施方式,公布了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名单。随后,分别针对17项建设任务制发具体规范性意见,逐一细化提出建设目标、项目范畴和建设标准;推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政策性商业性信贷支持政策,引导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积极参与县城建设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了2015年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数据。对此,国家统计局投资司高级统计师李皎进行了解读。以下为内容解读: 1-7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2562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比1-6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回落幅度比1-6月份减缓0.2个百分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负责人刘世虎在21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543亿元,目前已经全部下达完毕,实现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翻番,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翻番”。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是2019年的近2倍。 据初步统计,自2013年至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全投资超过10万亿元,年均完成投资约1.4万亿元,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补助资金1.4万亿元,年均约2000亿元
中国国务院总理***在夏季达沃斯发表主旨演讲时称:“我们鼓励外资企业在华利润留在境内投资,如果把新增的利润在中国进行再投资,一定会创造更加丰厚的利润。当然我也向大家保证,所有外资企业的利润只要在中国取得的,完全可以按照你们的意愿自由进出,不会有任何限制。” 早在***的发言之前,约束资金自由进出的门槛就已经开始逐步降低
住建部发改委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办法》分为4章,包括总则、发包和承包、项目实施、附则,共2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工程总承包范围
本文节选自《新京报》 在当前地方债承压、财政有限的条件下,政府在稳增长方面还有哪些“压箱底的大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部长徐洪才表示,鼓励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三大支撑带”、基建装备“走出去”等宏观政策已经出台并进入到具体落实阶段。随着这些政策落实,新一轮投资盛宴将上演。 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表示,今后将推出一批新的重大工程包,七大工程包有望扩容
住建部发改委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办法》分为4章,包括总则、发包和承包、项目实施、附则,共2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工程总承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