圑
免责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除此之外并无参与项目。在本刊物/活动内(或由项目小组成员)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创意香港、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或创意智优计划审核委员会的观点。 法律免责声明: 香港互动市务商会有限公司乃《第十届微电影“创+作”支援计划 (音乐篇) 》的主办机构,计划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意香港资助, 对象为广告制作企业、其导演及歌手
免责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除此之外并无参与项目。在本刊物/活动内(或由项目小组成员)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创意香港、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或创意智优计划审核委员会的观点。 法律免责声明: 香港互动市务商会有限公司乃《第十届微电影“创+作”支援计划 (音乐篇) 》的主办机构,计划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意香港资助, 对象为广告制作企业、其导演及歌手
免责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除此之外并无参与项目。在本刊物/活动内(或由项目小组成员)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创意香港、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或创意智优计划审核委员会的观点。 法律免责声明: 香港互动市务商会有限公司乃《第十届微电影“创+作”支援计划 (音乐篇) 》的主办机构,计划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意香港资助, 对象为广告制作企业、其导演及歌手
免责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除此之外并无参与项目。在本刊物/活动内(或由项目小组成员)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创意香港、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或创意智优计划审核委员会的观点。 法律免责声明: 香港互动市务商会有限公司乃《第十届微电影“创+作”支援计划 (音乐篇) 》的主办机构,计划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意香港资助, 对象为广告制作企业、其导演及歌手
免责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除此之外并无参与项目。在本刊物/活动内(或由项目小组成员)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创意香港、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或创意智优计划审核委员会的观点。 法律免责声明: 香港互动市务商会有限公司乃《第十届微电影“创+作”支援计划 (音乐篇) 》的主办机构,计划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意香港资助, 对象为广告制作企业、其导演及歌手
“卓思廊”共有21间分店,包括14间分布于公营医院及7间坐落于社区的店铺,主要为病人、家属、探病人士及医院员工提供方便快捷及贴心的复康用品及便利店零售服务。“卓思廊”开办目的提供训练及就业机会予残疾人士,让他们发挥所长,自力更生,贡献社会。 基督教联合那打素社康服务为非牟利圑体,于1972年成立,隶属于基督教联合医务协会
免责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除此之外并无参与项目。在本刊物/活动内(或由项目小组成员)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创意香港、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或创意智优计划审核委员会的观点。 法律免责声明: 香港互动市务商会有限公司乃《第十届微电影“创+作”支援计划 (音乐篇) 》的主办机构,计划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意香港资助, 对象为广告制作企业、其导演及歌手
免责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除此之外并无参与项目。在本刊物/活动内(或由项目小组成员)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创意香港、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或创意智优计划审核委员会的观点。 法律免责声明: 香港互动市务商会有限公司乃《第十届微电影“创+作”支援计划 (音乐篇) 》的主办机构,计划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意香港资助, 对象为广告制作企业、其导演及歌手
免责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除此之外并无参与项目。在本刊物/活动内(或由项目小组成员)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创意香港、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或创意智优计划审核委员会的观点。 法律免责声明: 香港互动市务商会有限公司乃《第十届微电影“创+作”支援计划 (音乐篇) 》的主办机构,计划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意香港资助, 对象为广告制作企业、其导演及歌手
免责声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仅为本项目提供资助,除此之外并无参与项目。在本刊物/活动内(或由项目小组成员)表达的任何意见、研究成果、结论或建议,均不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创意香港、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或创意智优计划审核委员会的观点。 法律免责声明: 香港互动市务商会有限公司乃《第十届微电影“创+作”支援计划 (音乐篇) 》的主办机构,计划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意香港资助, 对象为广告制作企业、其导演及歌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