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显著
《宝鸡新闻网》刊登我院建设发展纪实。 详细内容如下: 日前,***总书记在甘肃山丹培黎学校考察调研时指出:中国经济需要实体经济作支撑,这就需要大量实用型技术人才,需要大批大国工匠;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纲挈领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财经研究》创刊于1956年9月,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经济类理论刊物。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重研究和阐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实践的热点、难点及基础性问题,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财经研究》集学术性、现实性于一体,既提倡学术原创性,又注重现实性
为表彰在绿色矿山科技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近日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依据《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启动了2019年度绿色矿山青年科技奖(国科奖社证第0265号)评选工作。 本次评选的要求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具有“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见解,发表后被公认为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新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做出突出业绩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评选的推荐条件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年龄至45岁
乐虎体育水稻研究所是社会公益型科研机构,也是国家水稻改良分中心。该研究所历史悠久,前身为丁颖教授于1930年创立的原中山大学稻作试验场。研究所现有在职员工180人,其中科技人员98人,高级职称专家55人,博士17人;科研条件优良,建有广东省水稻育种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种质广州野生稻圃及广东省水稻种质资源库;拥有办公室和实验室5500平方米,试验田289亩,温室600平方米,固定资产4800多万,流动资产5100多万元;有人工气候箱群、气质联用仪、近红外谷物品质分析仪等一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深圳市大和油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日(前身:深圳市西乡镇大和丝印器材店),专注于研发、生产各类丝、移印油墨。产品适用于ABS、HIPS、PS、压克力、PP、PET等材料,各种PC、PVC、尼龙、五金、电镀等材料;同时开发各类镜面油墨、各种UV丝印移印油墨、太阳能电池板油墨、可焊接导电油墨等。总公司位于山清水秀,交通便利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黄麻布工业区
湖南省娄底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古建筑工程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企业,拥有适应各类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800多台(套),技术装备精良,专业门类齐全。 公司致力于向大西部拓展,多次被娄底市人民政府授予“外拓型先进企业”,已形成贵州、云南、广西3个经营规模化、设施永久化的施工基地,年完成施工产值超10亿元,创税收千万元,每年为社会提供了上2千人的就业岗位。在当地享有良好声誉
随着中高考的结束,近期很多学生和家长都在咨询2019年四川广安铁路运输学校录取分数线是多少这个问题,下面收集了一些广安铁路运输学校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广安铁路运输学校多次受到广安市区教育部门的表彰和奖励,并荣获四川省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广安市内务管理示范学校、广安市五四红旗团委、广安市职业教育发展先进单位、广安市中等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广安区诚信教育示范学校、广安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因为办学成绩显著,广安电视台、广安日报、四川省政协报、人民政协报等新闻媒体多次对学校进行报道
各分工会: 一年来,各级工会组织和全体工会会员在各自岗位上积极工作,为学院建设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现就评选推荐2019年度先进工会组织和优秀个人工作通知如下: 1、先进分工会、先进工会小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工作报告。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履行“四项职能”,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并完成好学院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及时了解和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并为他们排忧解难;认真落实年度院工会和分工会工作安排,有计划组织多种形式劳动技能竞赛,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并支持挂靠文体协会开展活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