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lsx
根据关于印发《兰考县2021—2022年冬春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减委[2021]5号)要求,现将2021年-2022年冬春救助情况予以公示。 2021年,兰考县红庙镇、考城镇、谷营镇等10个乡镇7137人申请冬春救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国家下拨救助资金107万元,兰考县2021年-2022年拟发放救助资金107万元,现将拟发放资金情况公示。 公示期间,申请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公众监督、举报
以中亚五国为研究区域,包括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基于历史文献重建了过去千年研究区耕地面积总量,并利用格网化分配模型,重建了分辨率为5′x5′的格网化耕地分布数据,得到过去千年中亚五国耕地变化重建数据集(1000-2000)。数据结果表明,1000-2000年中亚五国耕地面积变化可划分出“平稳中存在波动-增长-下降”三个阶段;耕地主要分布在沿河流分布的绿洲中,随着时间增长呈现向外扩张趋势;1850年以后,耕地面积的增长主要发生在哈萨克斯坦北部地区。数据集内容包括重建的研究区以下数据:(1)1000-2000年耕地面积总量;(2)1928-2000年各国的耕地面积总量;(3)1000、1200、1400、1500、1750、1850、1928、2000年耕地空间分布数据
雇主、自营业主、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自行执业者(110.1.1生效) 保险费负担金额表(五)-雇主、自营业主及专技自行执业者适用5.17(110.1.1生效).xlsx[开启新连结] 保险费负担金额表(五)-雇主、自营业主及专技自行执业者适用5.17(110.1.1生效).ods[开启新连结] 保险费负担金额表(五)-雇主、自营业主及专技自行执业者适用5.17(110.1.1生效).pdf[开启新连结] 全民健康保险保险费负担金额表(五) ﹝雇主、自营业主、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自行执业者适用﹞ 1.自110年1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资调整,修正投保金额分级表级数。 2.自110年1月1日起,调整费率为5.17%。 3.雇用被保险人数5人以上之事业单位负责人或会计师、律师、建筑师、医师、牙医师、中医师自行执业者除自行举证申报其投保金额者外,应按投保金额分级表最高一级申报
为了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鼓励学生将数学思想、理论与方法更多的应用于各研究领域,同时也为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预热,特举办第七届太阳集团www0638vom数学竞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校赛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赛比赛时间:2023年5月14日(周日)上午9:00—11:30。如因其他原因造成竞赛时间变动,请及时关注报名群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兰考县2020—2021年冬春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减委[2021]1号)要求,现将2020年-2021年冬春救助情况予以公示。 2020年,兰考县红庙镇、考城镇、谷营镇等10个乡镇38320人申请冬春救助资金,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国家下拨救助资金460万元,兰考县2020年-2021年拟发放救助资金460万元,现将拟发放资金情况公示。 公示期间,申请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公众监督、举报
1、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及相关规定, 2019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院系初评结果如下: 硕士校级优秀毕业生95名,硕士市级优秀毕业生32名;第二学位校级优秀毕业生18名,市级优秀毕业生6名。名单详见附件1。 在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邮件至 xgb@ss.pku.edu.cn,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意见
根据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各系的分配情况,依据同学们的素质综合测评成绩(学习成绩占50%,个人总结、科研情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共占50%),结合学苑内表现情况,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2021-2022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同学,初评名单请见附件1。 公示期:2022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如对初评名单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30日16:00前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至研发楼1101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异议申请实名发至评审组邮箱: szcp@ss.pk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xlsx表格2022最新版app是一款十分好用的手机制作表格的软件,软件上面有着很多的制作表格的工具,让用户能够很轻松的制作自己想要的表格,xlsx表格2022最新版app的操作方式十分的简单,用户能够很轻松的使用这款软件,对xlsx表格2022最新版app感兴趣的话,欢迎大家前来下载使用。 1.不管什么样的表格在这里都可以进行编辑,给你的工作提供大大的帮助。 2.在填表的时候还会提供更多的需求,你也根据里面的各种视频来进行学习
1、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及相关规定, 2021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夏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夏季)的院系初评结果如下: 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96名(按照学校规定,获得过“示范班集体”的毕业生班级,额外增加1个优秀毕业生名额),市级优秀毕业生31名。 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期三个工作日:2021年5月13日-5月17日,在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邮件至 xgb@ss.pku.edu.cn,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申诉意见。 注:获得校级奖励的同学在系统中提交校级奖励申请,获得市级奖励的同学在系统中分别提交校级、市级奖励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