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赵驰)2月28日,深圳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附属公司深国际控股及深圳市鲲鹏作为受让方。与张近东先生、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出让方。就深国际(深圳)及鲲鹏资本分别可能收购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8%及15%已发行股份订立一份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责任编辑:初晓慧本文来自太平洋电脑网 作者:求真实验室XLAB说到352这个品牌大家应该都比较陌生,这是一家专注于空气净化产品研发的科技公司,2014年创立的352比起一众知名家电品牌名头自然没那么响亮,但352的空气净化器却一直卖得不错,这次实测的X83在1月份也是京东热销的型号。 携大利好复牌,冲着国企,市场也应该给几个涨停板以表敬意,事实却是,高开低走,当天就闷杀。接下来的三天,4月4日、9号、10号,又是三个跌停
适应新发展阶段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需要,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效率,持续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流转,防止流失,2022年5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经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产权的情形有哪些? 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32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的重组整合,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产权需要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之间转让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为更好推动国有企业之间布局结构调整和专业化整合,《通知》增加了涉及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主导推动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及专业化重组等重大事项,企业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之间转让,可采取协议方式进行
土地使用权方式决定了转让条件有所不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项目转让时,应当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转让房地产的条件。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 权证书,这是出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也只有出让合同成立,才允许转让;要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一定开发规模后才允许转让。这里又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方可转让
北京商报讯(记者 赵述评 翟枫瑞)3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获悉,贵州钓台贡酒业以1.75亿元拍下古窖酒业100%股权及债权。 古窖酒业于1993年4月注册成立,地处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主要生产酱香型白酒,据了解,古窖酒业主要为四川省国资委投资的国有控股企业。资料显示,2011年,四川省国资委直管企业四川富润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现酱酒的投资价值及潜在市场价值,经过为期一年的调研,于2012年左右入主古窖酒业
1.本次报废处置标的为教育教学设备等一批废旧资产,具体见附表。 2.标的存放地点位于绵阳市沙汀实验中学校内(单位位于花荄镇罗林村五组)。 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
温岭市高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7%股权及67%债权公开转让公告(预披露项目) 受委托,温岭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温岭市宏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温岭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温岭市高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7%股权及对温岭市高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67%债权进行公开转让,预披露信息如下: (1)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受让方或接收预披露信息的任何主体的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需要对转让标的和处置方案作出调整; (3)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转让信息以正式披露为准。
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新华书店招待所委托,于2023年1月31日就广西新华书店招待所固定资产转让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告如下: 二、项目简要说明:广西新华书店招待所固定资产转让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3年1月1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URL])、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URL])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评审(谈判)地点:祥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32层)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意向受让方家数不足,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意向受让方须知》五、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评审及谈判的步骤”的规定,故本项目废标
为加强中央企业资产转让管理,提高企业资产转让公开透明度,建设“阳光央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之间协议转让的,由中央企业负责审核批准。 二、中央企业要建立并完善企业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资产转让的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转让管理的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对其中应当进场交易的资产种类、金额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并将相关制度报送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近日,***修订并发布《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修订实施细则,3月31日正式实施。 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对创业投资(基金)企业,“研究建立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的制度安排”。为落实国务院此项政策要求,2018年3月***发布《特别规定》,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反向挂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