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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25)日下午,作为2019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要峰会之一的“浪潮云数字政府高峰论坛”,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参会嘉宾现场分享了数字经济时代下数字政府建设领域的新趋势、新成果及新机遇,并探讨了数字政府的顶层规划和建设路径。 浪潮云数字政府高峰论坛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6个1”助力建设数字政府 论坛上,浪潮集团董事长兼CEO孙丕恕提到,当前世界正从IT时代向新IT时代过渡,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智能科技的发展,也助推政府进入数字化转型阶段,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实现转变
11月16日下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节水条例立法工作等事项。市委书记尹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情况汇报,指出,要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以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需要缴纳失业保险满36个月,但是2019年8月29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小编从政策中了解到:在获得三级健康管理师证书一年内(12个月)、并参加失业保险满12个月即可申领补贴,政策原文内容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4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我省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以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为准)可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同一专业技术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二、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安蓓)“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25日启动第二批堵点难点征集。第二批堵点征集重点围绕商事服务,群众可结合自身所遇到的涉及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方面的“奇葩证明”,以及为开证明往返多地的经历填写问卷。 4月中旬起,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分领域分批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办事的100个堵点难点问题
昨(25)日下午,作为2019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要峰会之一的“浪潮云数字政府高峰论坛”,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参会嘉宾现场分享了数字经济时代下数字政府建设领域的新趋势、新成果及新机遇,并探讨了数字政府的顶层规划和建设路径。 浪潮云数字政府高峰论坛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办 “6个1”助力建设数字政府 论坛上,浪潮集团董事长兼CEO孙丕恕提到,当前世界正从IT时代向新IT时代过渡,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智能科技的发展,也助推政府进入数字化转型阶段,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实现转变
12月6日,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组第二次会议召开。 副市长王美斌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方案》有关情况汇报
3月1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夏思令一行到昭化区就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昭化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叶林城陪同调研。 调研组到昭化区政务服务大厅、葭萌大厦建设工地、绿色家居产业城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就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对昭化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9月17日上午,全市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整合工作推进会议在绍兴产权公司召开,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朱志祥,市国资委产权处负责人,各区、县(市)国资办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国资运营公司、绍兴产权公司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国资委产权处负责人首先针对数字化平台建设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讲解,特别强调要落实《全省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整合提升实施方案》(浙企改办〔2021〕6 号)和《绍兴市产权交易统一平台组建方案》(绍市企改发〔2021〕1号)文件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市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整合工作。 在听取了绍兴产权公司关于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的运行情况汇报及各区、县(市)交流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整合意见后,朱志祥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通知,地方施工许可发证机关要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数据信息内容和证书样式,完善证书编号、二维码等编码规则,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版式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 发布实施日期:2018年12月22日(现行有效); 发布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十四条修改为:“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资质许可机关的网站或审批平台提出申请事项,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 二、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十一条修改为:“企业申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应在资质许可机关的官方网站或审批平台上提出申请,提交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业绩等电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