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
企业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3月9日在企业本部召开。会议由陆文俊董事长主持,薛非、刘健灵、王建国、郑田等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企业监事会主席牛百谦,监事李军、陈果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有三项议程,听取工作汇报;审议会议提案;通过董事会决议
程远国,中国建设银行首席风险官。程先生自2021年4月起出任本行首席风险官。程先生自2017年2月起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任本行河北省分行主要负责人、行长;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任本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11年3月任本行集团客户部(营业部)副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05年5月任本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A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B公司监事,A和B可以投一个标吗? 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在另一家公司担任监事,这两家公司可以共同投一个标吗?两家公司的监事(股东)为同一人,可以共同投一个标吗?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监事又互为对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监事,可以共同投一个标吗?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夫妻关系或兄弟关系,可以共同投一个标吗?等等等等。 看上去很难理清。实际上,透过问题看本质,只要紧扣法律规定,理清也不难
应飞军 男,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宁波监管局稽查处处长、期货处处长,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严鹏 男,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江证券研究院,上海泽熙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研究员
8月13日下午,上海市业余无线电协会第三届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暨第一次理事会在上海市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报告厅隆重召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台站管理处戴维处长、陆烨副处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规划处赵广君副处长莅临会议指导。会议由第二届会长武广主持
5月12日上午,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理事会、监事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理事会、监事会在博物馆办公楼二楼东会议室隆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章程》、《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理事会章程》、《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监事会章程》、《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博物馆之友章程》等相关文件,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天宇自然博物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组成名单,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第一届理事会领导和组织机构。 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陈怀山同志、县文旅局博物馆科科长王相臣同志、平邑财金投资集团副总经理姬鸣宇同志、还有全体理事成员、监事成员以及天宇自然博物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首先由尹士银同志通报了理事会监事会筹备成立情况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22日在湖北省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李燕红女士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许锡忠先生主持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实际控制人吴培服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6883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吴培服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吴培服先生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7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488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2018年12月4日,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华沃盈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平安大华资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74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会议时间:108年11月28日(星期四) 12:30~13:30 会议地点:新竹喜来登大饭店3F大宴会厅(新竹县竹北市光明六路东一段265号) 出席人员:应出席108人、亲自出席41人、委托代理24人、出席率60% 报告本会108年度会员相关、业务推动、财务概况等。 同意本会108年度活动结案报告及财务收支报告。 三、理监事改选:第三届理监事改选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以及《内资登记规范》的规定,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应当报送下列文件: 1.南京公司注册公司中,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记载的事项包括: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