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记者 白瀛)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中国记协办公室近日印发决定,对2019年“新春走基层”活动中的人民日报社要闻六版编辑组等15个先进集体、新华社金小茜等360名先进个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约在零点37分》等110件优秀作品进行通报表彰。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队伍要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宣传部在全国新闻战线统一部署开展了2019年“新春走基层”活动,作为增强“四力”教育实践工作的一项集中行动。 据介绍,在活动中,各新闻单位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广大新闻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积极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昂扬旋律,大力宣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普通劳动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现祖国各地欣欣向荣、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的美好景象,推出一大批鲜活动人、质朴清新、富有新意的精品佳作
各社区党支部(党委、总支)、各社区居委、街道机关各部门、驻街道相关条线单位: 街道政务网站信息报送网络组建以来,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社区及时报送稿件,为更新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宣传街道工作,全面展示工作风采,夯实了基础。 从2014年7月到2015年2月东亭街道政务网站发布信息371条,其中社区风采栏目发布202条,公告通知栏目发布10条,其他栏目发布159条。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社区报送信息为584条,其中各社区报送401条、各单位各部门报送185条
“正气者,正风也”。邢台监狱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升监狱党员、干警政治站位、党纪观念和规矩意识,强化依纪、依规、依法履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由监狱党委主管,监狱纪委主办创建了《正风》期刊。这是邢台监狱落实厅局党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2015新年第一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新版,同时客户端上线试运行。 网站新版将进一步强化新闻性、观点性,有现场、有立场。栏目设置上加强新闻版块,首页突出学思践悟、反腐三人谈、微评论、聆听大家等原创特色内容
《中天之窗》作为我们辽宁中天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思想文化建设的喉舌,是全面反映公司文化思想,反映员工精神风貌和企业形象的一面镜子。 《中天之窗》以荟萃、总结和弘扬中天企业文化成果为指导,以传播、促进和发展中天企业精神为宗旨。本刊以宣传企业思想文化建设为主题,刊发企业建设中的重要新闻、工作经验交流和员工文化生活等内容
《上海信息化》(月刊)创刊于2000年,由《上海信息化》杂志社主办。是国内第一本全面反映政府、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综合类公开出版刊物。杂志定位为政府信息化的窗口,企业信息化的舞台,IT从业人员的讲坛
此条目介绍的是现在北京的一份报纸。关于中华民国日期的北京的晨报,请见“晨报 (北京)”。 北京晨报是一张在北京发行的主流都市报,由北京日报和北京晚报以及北京青年报在1998年7月20日联合创办,2000年北京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后成为该集团的一家报纸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饮食要求越来越高,已然不再仅仅停留于饱腹上,色香味俱全成为当下众多消费者都追求的目标,即便是日常主食-米饭,人们也喜欢味道香的,所以,香米深受人们青睐。可是,市面上的香米有很多种,香米哪家好呢?大米哪家好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香米好坏判断方法: 1、挑选香米时要注意看其颜色,一般来说,如果大米颜色呈灰粉状或者是有白道沟纹的往往都是陈大米,尤其是量越多则说明大米越陈,同时,也要闻闻大米气味是否正常,如果有霉味或者其他异味的都不要选购
集团要闻 燃气集团深入学习《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燃气集团深入学习《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1月3日,按照新时期国资监管的要求,市政府印发《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绵府发〔2023〕1号)(简称新《办法》),对市属企业投融资及担保活动作出了新的规定。燃气集团对新《办法》高度重视,为深入领会贯彻,于1月9日邀请市国资委产权科领导刘凯进行专题讲授,集团领导、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参会。 刘凯简要介绍了新《办法》出台的背景,详细解读了新《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条款,并结合新《办法》的两个配套文件《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及担保管理审批限额表》作了相应的解读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三) 法治要闻-法治 王伟光 3221277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三) 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发布,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202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1次会议、2020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四)在注册商标上仅增加商品通用名称、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要素,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五)与立体注册商标的三维标志及平面要素基本无差别的; (六)其他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第二条 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作品、录音制品上以通常方式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应当推定为著作权人或者录音制作者,且该作品、录音制品上存在着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