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084195810240045
案件一:
我局于2019年12月6日接到杨桂华、张远兰2名职
案件一: 我局于2019年12月6日接到杨桂华、张远兰2名职工的投诉,反映句容市崇明街道章成弓服饰店拖欠其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的工资,我局立即展开调查,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分别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句容市崇明街道章成弓服饰店经营者陈海燕未按要求来我局接受调查询问和履行举证义务,我局按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句容市崇明街道章成弓服饰店拖欠杨桂华、张远兰2名职工2019年8月至2019年11日期间工资共计25822元。2019年12月27日依法向该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所欠职工工资,也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配合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案件一:
我局于2019年12月6日接到杨桂华、张远兰2名职
案件一: 我局于2019年12月6日接到杨桂华、张远兰2名职工的投诉,反映句容市崇明街道章成弓服饰店拖欠其2019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的工资,我局立即展开调查,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分别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劳动保障监察举证通知书》。句容市崇明街道章成弓服饰店经营者陈海燕未按要求来我局接受调查询问和履行举证义务,我局按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句容市崇明街道章成弓服饰店拖欠杨桂华、张远兰2名职工2019年8月至2019年11日期间工资共计25822元。2019年12月27日依法向该单位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支付所欠职工工资,也未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配合解决拖欠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