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
我中心苑泽明教授团队自2010年开始对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评价指数进行系统研究,该指数从价值链视角对企业“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旨在对隐藏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知识、技术、人才与管理等抽象概念或过程予以科学的量化,以发掘和评价无形资产这一“隐性”核心资源对企业价值所发挥的作用。2016年首次发布中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指数报告,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总体状况,以及比较不同行业、地区和产权性质的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各项能力进行了测算和分析,得出我国上市公司在2011-2015整个“十二五”期间无形资产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报告,该指数可以为政府监管部门的政策制定、企业管理者的经营决策以及外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价值。报告分为六大部分:无形资产总体评价、各行业无形资产评价、区域无形资产评价、产权性质无形资产评价、主要研究结论以及京津冀无形资产专题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科学: 科学的精神就是求真、创新。以创新为灵魂,以实践为基础。科学的管理、科学的发展观是我们企业发展壮大的永恒主题
转包业务的价款能否从公司收入中扣除? 问:一家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将一笔业务转包给分包单位,请问转包出去的价款是否可以从公司收入中扣除?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多少? 答:根据《》(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6〕1245号)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未来的企业,是整个商业生态系统中的一个节点。它一方面要黏着住自己的用户,一方面要能够有效连接商业生态系统中的合作伙伴(其它节点)。它一方面要为用户创造价值,一方面也要为其它节点创造价值
不少人认为,品牌是大企业考虑的事情,实际上不论企业大小,品牌都与之息息相关,任何一个企业在创立和发展的时候,都要弄清楚这个问题,为什么要进行品牌形象的塑造。 现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是技术、不是资金、不是人才、不是渠道,那最强悍的竞争力是什么呢?是品牌。品牌是企业文化的浓缩,是一个企业的精神所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问:从仓库领用原材料用于研发新产品,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本条***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简称市知识产权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vice】局级。 快3二、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快3(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grass】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grass】案、政府规章【grass】案,拟订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发展计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 2020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2020年5月1日 (星期五)至 2020年5月5日(星期二) 共计5天,5月6日(周三)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请各位同事关好电源,锁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在放假期间外出时,请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放假时间为:2019年9月13日 (星期五)至 2019年9月15日(星期日) 共计3天,9月16日(周一)正常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