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
2月9日下午,萍乡海外联谊会召开三届一次理事大会,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45名萍乡籍海外华人华侨汇聚一堂,共同回首海联会过去5年的光辉历程,展望新时期海外联谊工作的光明前景。 萍乡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江河向大会发来贺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陈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何文斌等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选举李宁为新一届理事会会长
今天下午,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2017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周新闻发布会,菏泽10余家媒体代表参加了发布会。 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菏泽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消夏晚会将于6月28日19时在菏泽火车站站前广场举行。届时,菏泽市“食安山东”示范创建成果展也将在三信文化广场(菏泽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厅)拉开帷幕
8月26日上午,市长杨军前往埇桥区调研文明创建工作。他强调,各地各单位要持续发力,坚持从细节入手,拿出绣花功夫,打造精品样板,使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市政府秘书长吴绪峰,埇桥区、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卫人发〔2019〕15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宿卫人〔2022〕39号)要求,全市申报参加2022年度宿州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在系统内录入个人申报材料后,经所在单位和同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后,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了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见附件)用于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申报人员对抽取材料内容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12月6日10:00前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由所在单位按程序逐级进行处理; 二、申报人员必须按照抽取的住院号或原始资料号一次性提交报送纸质的评审材料,如漏报错报则视为不合格,不退回和不更换; 四、使用论文申报人员需要提供纸质论文原件; 五、使用非模板上传的申报人员须提供全部原始资料。 六、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自行合理确定所属申报人员材料收集时间,并于2022年12月8日17:30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203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根据《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2年市直卫生健康单位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卫人发〔2022〕2号)和《河池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卫生健康单位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要求,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现将河池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拟聘用人员4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2年9月2日至9月8日。如对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9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逾期不予受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3号,河池市妇幼保健院监察审计科
4月26日,枣庄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在行政大厦33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谢运深主持,邵士官副市长作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分管.. 4月26日,枣庄市水泥粉磨行业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在行政大厦335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谢运深主持,邵士官副市长作重要讲话。参加会议的有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工信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政办发〔2021〕8号)要求,通过市政府各部门自查报送,集中审核,并经2021年5月17日市政府四届八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将第一批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清单所列证明事项由申请人如实作出承诺,相关部门对承诺内容予以核查(核实)。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各自信息发布平台公示证明事项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的证明事项,要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于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之证明事项应一律取消
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54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档案系列职称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2〕1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考后成绩合格人员的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报考人员。 2.被抽查到的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报考人员。 接受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收到各地资格审查受理点的电话或短信通知(见附件2考后资格审查地点)
3月28日有扬州市教研室组织的市直中学信息技术教研活动在我校举行。本次活动由来自扬州市梅岭中学的江金荣老师开设了一节题为《wps表格中的相对引用和绝对引用》一课,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参与度高、兴趣浓。课程结束后,在学校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在宋晓升老师的主持下进行了评课,首先由江老师介绍了本次课程进行了总结,来翠岗、文津、竹西等学校的老师逐一对江老师的课进行了点评
许昌市直学校2020年考核招聘教师公告(11月30日—12月2日报名)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学校教师结构,结合我市市直学校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考核招聘教师79名。 1.市直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原“985”、“211”院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19年毕业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市直初中、小学(含东城区、示范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原“985”、“211”院校以及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19年毕业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