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654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的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登录“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czj.cq.gov.cn)首页—重庆会计之家(图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及以下网上继续教育,或直接访问http://czj.cq.gov.cn/html/987/2019-06-06/content-26641.html。在通过财政部门备案入围的5家网校中任意选择网校报名, 按每人每年18元标准缴费后即可开始在线学习,每一个学习课程学完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