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毕业生资源,鼓励和表彰8040威尼斯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贯彻,“优生优荐”的原则,为社会输送优秀人才,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选范围和资格: (一)国家计划招收的应届本、专科8040威尼斯(含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 (二)参加评选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在校期间曾被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8040威尼斯或优秀8040威尼斯干部; (四)8040威尼斯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第一条 为了满足国内单位和个人、在华外国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对进口出版物的阅读需求,加强对进口出版物的管理,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进口出版物,是指由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口的,在外国以及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版的图书、报纸(含过期报纸)、期刊(含过期期刊)、电子出版物等
2019年09月 第一片G8.5代用GTM/SSM掩膜版下线,填补国内空白。 2019年05月 第一片国产化G8.5代TFT Array Mask产品下线,填补国内空白。 2019年04月 第一片国产化G4.5代HTM产品下线,填补国内空白
第一条 为保障中国公民出入中国国境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促进国际交往, 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凭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出境、入境,无需办理签证。 第三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通行,接受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
(财建[2010]312号) 中央有关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局)、国土资源厅(局): 为了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水平,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中央财政从分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2010年6月17日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一条 为了明确必须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使用下列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项目管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本规定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和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或者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 (六)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三条 下列项目达到本规定规模标准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选择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 (一)土地、矿产等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二)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三)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四)政府组织或者资助的重大科研项目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科学、规范,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的命名应当符合本规则。 第三条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明确,与产品的真实属性相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