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
2019年10月28日,潘泽黄向岳阳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 张铁雁律师介绍,1990年9月24日凌晨,临湘市(当时为临湘县)公安局民警来到潘泽黄家中,未出示相关公文就将134件藏品带走,第二天才开具了扣押物品清单,但未对潘泽黄立案调查。之后,此事拖了30年至今未得到处理,扣押物品也未返还
本报讯(记者甘贝贝)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对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作出部署。 《纲要》指出,到2015年,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劳工处今日(九月一日)推出新措施,优化其就业计划,加强协助中高龄人士、青年人及残疾人士就业。 劳工处以试点方式,向在“中高龄就业计划”、“展翅青见计划”及“就业展才能计划”下获聘的60岁或以上年长人士、青年人及残疾人士发放留任津贴,鼓励他们接受及完成在职培训,从而稳定就业。 试点计划为期三年,期间这些雇员如果受聘于全职职位满三个月,可获发留任津贴3000元;其后留任每满一个月,可获发额外1 000元留任津贴,直至完成为期六至12个月的在职培训为止
牛平20年前突患脑膜炎留下了后遗症半身痉挛、足内翻,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内蒙古正进行“蒙中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欲改变西医一家独大的现状,让蒙中医“下基层”为百姓服务。了解到此次的工作为牛平免费提供理疗与现代康复训练相结合的蒙中医康复治疗方案
本报讯 记者刘立杉报道 “有了新轮椅,我出去活动可方便了,感谢社区妇联送来的贴心关怀!”11月26日,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街道站北社区居民安云华激动地说。69岁的安云华是低保户,去年11月患脑血栓导致半身不遂,平时只能待在家里。站北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简称“妇联执委”)了解情况后,众筹为她购买了新轮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现予以颁发,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映给我部。 第一条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9号)文件精神,2017年贵州省继续实施分类考试招生。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的报考对象不仅面对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中技和职高毕业生也可报考。 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或中职单报高职)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重要成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平安人寿注册资本为338亿元,在全国拥有42家分公司(含7家电话销售中心)及超过3300个营业网点寿险代理人达138.6万名。公司个险、银保、电销、互联网多渠道齐头并进,实现协同发展,运营管理水平及客户体验领先市场,并依托集团“金融+科技”双驱动战略,在合规经营、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开启平台经营新时代,持续提升产品、科技两大核心竞争力,推动内含价值及规模持续、健康、稳定增长
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是一家福利企业创建于1984年隶属于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主要生产经营各类电缆料产品年产总值达3亿元。公司现有员工271人其中34%是残疾员工。多年来公司以残疾人协会为平台有计划组织开展残疾员工上岗培训鼓励残疾员工积极参与生产经营活动使残疾员工上岗率达到了100%;定期走访、扶助残疾贫困家庭帮助残疾员工安排生活树立生活信心更切实际地体现了公司的社会效益
(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四)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 非法行医行为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