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人大常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用,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宿豫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宿豫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 严肃常委会会议纪律,《办法》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全程出席常委会会议,确因重要公务活动、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在会前书面报经常委会主任批准,并告知常委会办公室;会议期间请假,需经常委会会议主持人同意。每年缺席常委会会议两次及以上的,应当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说明,进一步严明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的纪律要求
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谭豹主持召开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党组第31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请示(送审稿)》建议的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并报市委审议批准。 谭豹强调,要抓紧筹备到位,精心组织、过细工作、提升质效,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精细推敲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确保万无一失、依法合规;加强团结协作,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密切协同、互相配合,形成做好筹备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大会风清气正。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开洪,党组成员、副主任吴兰、龚焕楷、刘晓彬,党组成员、秘书长熊开来参加会议
2月28日上午,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泊头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主任朱清霞,副主任刘艳刚、李国平、苏亚智,党组成员许桂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少芳,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2月1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当日起施行。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市人大常委会迅速贯彻党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决定,结合辽源实际,作出此《决定》
3月31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孙为富、张学林、张之建、李顺军、吴小平、初元民、宫本江、王桂东和委员出席会议,孙为富、吴小平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高景波,市监察委员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