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相关部门,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0〕73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现经营困难的,国有房屋出租单位应直接免除2020年上半年2-4月份房租,租金已收取的,可以抵交后期租金(已享受“免一减二”租金减免政策的,不重复减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行业有关部门要督促房屋出租单位简化流程,加快落实,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为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向好,集团纪委近日深入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租金减免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为惠企政策落实保驾护航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此次督查采用实地检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与承租户交谈等方式,重点了解减免对象认定、减免方式选择、减免政策落实等情况,做到应享尽享、应减尽减。截至目前,集团累计对44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租金减免,减免总额约1600万元
本文摘要: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6月1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为更进一步提高人才服务水平,彻底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近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进人才住房确保的指导意见》。《意见》限于于2018年5月13日后引入的各类人才,2018年5月13日前已在海南工作的各类人才的住房确保政策自行研究制订。《意见》自印发之日即6月11日起实行
在政府宣布未来两年豁免雇员再培训征款后,民建联连日来不断收到大量市民投诉,指出目前的安排令不少外佣被雇主“暂时”解雇,或推迟签约,造成了许多不公及不便;另外,已雇用外佣的家庭亦无法即时受惠于措施。 为此,民建联提出以下两点建议,使已雇用或准备雇用外佣的家庭能即时受惠: 1. 行政会议尽快修改有关安排,使免缴外佣征费措施可以赶及于8月1日开始实施; 2. 待新一届立法会复会后,政府应尽快把主体法例的修订草案提交立法会,以将有关安排的实施日期追溯至 阁下公布该项措施当日(7月16日),让之前已缴付了雇员再培训征款的家庭,可即时取回已缴款项,从而令他们能即时受惠。 除了豁免外佣税的问题外,民建联早前亦同时就政府宣布的十项纾解市民通胀压力的措施,提出多项改良建议,包括: 1. 将为受资助学生提供1000元的开学津贴措施扩展至全港学生; 2. 向领取普通伤残津贴长者发放额外津贴2000元; 3. 扩大免租受惠范围,为房委会的贵租户及房协乙类屋村所有住户代缴两个月基本租金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海湾集团及各权属企业抓紧抓实抓好2022年房租减免工作,切实支持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现将减免政策通知如下: 1.减免主体: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规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2.减免区域:2022年列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西海岸新区、莱西市)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金减免6个月,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 3.2022年房租减免政策是针对全年制定的,对于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2月26日,中安振兴公司(百加乐)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复工复产专题视频会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于华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司副总经理刘磊主持会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日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了近期公司疫情防控和贯彻落实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间接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疫情期间免租有关事宜,对公司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进行再部署,确保依法合规、落实落细。 于华伟肯定了公司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落实有关政策方面作出的努力
5月9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8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实施房屋租金减免。 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不得哄抬租金。 2、承租非国有房屋: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本会和乐风集团及利嘉阁地产一同举办“创意创业计划”,藉通过成功的企业家与初创中小企交流企业营运心德,以助有志创业人士创业。 “创意创业计划2017”目标提供合共25万创业资金,以及10个一年免租的单位,给予香港有志创业人士,并为参赛者提供培训及实习机会。计划将通过创业比赛殷选出10队优胜队伍,并希望充分利用本会的资源及平台,协助香港初创了解本港的巿场发展,以及国内的市场及促进跨界别初创合作业务,为创业者发展奠下基石
各区、县(市)科技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杭科高〔2020〕74号)的规定,为强化市级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情况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2019年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参加评价但不公布评价结果,评价内容作为服务和辅导的依据。 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填报《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评价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房屋用途为商铺,大门为卷闸门,地面铺瓷砖,外墙贴马赛克。周边环境良好,配套设施齐备,生活便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