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表
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通知,拟对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和充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推荐专家应具有权威性、代表性和公正性,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专业技术造诣高,在省内外同行业领域中有较大影响力。 关于省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具有高级职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入选过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如省万、151二层次及以上),2.以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以上奖励(省级主要完成人排名在前3;国家级排名在前5),3.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重大项目(含省部级重点重大,国家级)。 申报人请将《推荐评审专家情况汇总表》于2020年6月2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xyrcyj@hznu.edu.cn
2021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系统个人操作指南[2021年08月06日] 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2021年04月01日] 百校联百县——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计划项目汇总表[2021年03月27日] 湖北科技学院教研项目结题相关表格[2020年04月16日] 学科分类与代码[2020年03月18日] 湖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经费报销流程[2020年02月10日] 湖北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2020年01月03日]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7年版)研究报告[2019年12月08日] CSSCI来源期刊(2019-2020)目录[2019年12月08日]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列表(2019-2020年度)[2019年12月08日] 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2019年12月05日]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依据《辽宁理工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学校拟开展2022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各教学单位根据要求及条件组织专家组审核推荐材料,形成推荐意见,并将推荐材料报教务处参加校级评选。 (二)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候选人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首都医科大学与美国田纳西大学医学中心联合开展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博士后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此项目由首都医科大学负责,哈尔滨医科大学推荐人选,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哈尔滨医科大学及含项目申报机构所在单位的在职职工,具有博士学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5、申请时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6、申请时获得外方导师正式邀请信; 7、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各相关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二、2021年申请、录取时间如下: 第二批网申时间为2021年9月1-10日,10月公布结果。 填写“附件1. 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请于2021年9月1日(周三)中午11: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报送邮箱
现将赣教师字〔2022〕25号《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部、系、中心)认真组织学习《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及研究生教育类别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见附件4),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申报工作;各成果持有者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请各成果主持者于2023年2月13日前将《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5)、《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6)、征求意见材料和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至所在学院(部、系、中心)。 各学院收集成果负责人材料,并填写《2022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纸质版,于2023年2月2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204室教学管理科
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是学生获得学历和学位的前提和基础。根据2015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决定组织2015届毕业生进行学籍信息在线核对。 一、核对对象:2015届毕业生(2011级本科、2012级专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25号)精神,健全创业导师机制,发挥创业导师专业服务能力,提高创新创业服务水平,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西火炬创业导师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导师来源于创业成功的企业家;高校院所等从事专业领域创新创业技术指导及开展创新创业研究、管理、双创活动指导的专家;金融投资机构中具备投融资辅导经验的专家;从事财税、管理咨询、科技服务方面的专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及科技园区中具备丰富经验的运营管理者等。 (二)熟悉国家及广西有关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充满热情、乐于奉献,愿将自己的成长历程和成功经验反哺社会
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鄂府发〔2021〕61号),按照《鄂尔多斯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奖补实施细则》(鄂科发〔2021〕52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为在鄂尔多斯市境内登记注册的2021年起连续两年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2021年和2022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5万元;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记录,企业在2021-202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印发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连续两年的入库公告文件(2021年和2022年); (三)企业2021年、2022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体现研发投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的通知》(鲁教民函〔2022〕20号)要求,现就我校继续教育数字化共享课程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具体课程建设技术要求和申报要求等详见附件《通知》。另,获得往年省继续教育数字化课程的不再予以推荐。 二、申报数量:每学院限推荐1门
现将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3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指导工作。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纸制版《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简称《申请书》3份)、《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简称《论证活页》5份)和《2023年海口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