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查处
近年来,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高度重视警银联动,建立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沟通工作机制,公司法务牵头公司安全调查,对于各渠道发现的欺诈线索和违法行为及时开展调查,发现涉嫌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联合打击针对金融机构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打击效果。 2021年8月份,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投诉问题整治的通知》,明确提出严肃查处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的不法分子。日前,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消费金融”)协助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成功破获一起伪造证明材料投诉金融机构骗取征信异议修改的案件
本报讯(记者赵莹莹)为确保国庆长假期间本市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有序,今天上午,市住建委派出联合检查组对新开盘项目售楼处及中介门店进行监督抽查。市住建委表态,将持续加强对新开盘项目和热点区域租赁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保持节日期间执法不放松。 上午9点50分,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丰台天悦壹号项目
针对2019年央视3·15晚会曝光案件线索,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时间部署相关案件查处工作,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15晚会结束后,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连夜召集相关司局负责人会议,要求有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晚会曝光案件涉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重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3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央视3·15晚会报道的“辣条”生产经营问题作出工作部署,要求相关地区立即对涉事企业开展调查,对校园周边销售网点开展全覆盖检查
为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要求,现就林丹、硫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林丹和硫丹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 二、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除可接受用途(见附件)外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向全国发布了《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一些食品行业的“潜规则”将成为治理重点,乳制品、酒、食盐等行业也将成为重点监管的对象,“瘦肉精”、“三聚氰胺”和“塑化剂”等非食用物质的生产经营管理将继续强化。 方案指出,2012年要“集中治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尤其在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行业领域要展开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11月8日,@无锡网警巡查执法 官方微博发布:“滨湖区景湾工厂发生特大食物中毒事件”造谣者被拘留。 2019年11月6日,网民@DEAR-DMY在其微博上发布一篇题为“滨湖区景湾工厂发生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多家医院联合抢救上百名中毒员工”的微博文章,引发网民关注。无锡市公安机关会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一时间核实后发现,无锡市滨湖区并无所谓的“景湾工厂”,也未发生所谓中毒事件,该网民发布信息系谣言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番发改函[2018]603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现对广州南站核心区人行隧道修复工程施工(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南站核心区人行隧道修复工程施工(第二次) 四、项目概况:广州南站核心区(1号、2号、3号、4号、6号、7号、9号、10号、11号)共9座人行隧道所有沉降缝进行渗漏水修复,总长度2229米,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梨树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兽药GSP检查员对以下2家企业实施兽药GSP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情况在梨树兽药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2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梨树县兽药监察所业务科(梨树县兽药GSP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梨树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兽药GSP检查员对以下2家企业实施兽药GSP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检查验收情况在梨树兽药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2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梨树县兽药监察所业务科(梨树县兽药GSP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4月9日印发《关于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围绕突出反映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打击以下四类违法认证行为,一是虚假认证、买证卖证违法行为,对出具虚假认证结论或出具的认证结论严重失实的依法查处,对伪造、冒用、买卖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依照《产品质量法》查处;二是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三是认证活动不规范行为,对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或其他不规范行为的依法依规查处;四是认证价格违法问题,对发现的认证市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开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电话,欢迎企业、群众对认证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投诉举报线索深挖彻查,依法从重从快处罚,进一步净化我省认证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