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司
新一份《财政预算案》下月公布,财政司司长陈茂波称,无可避免必要收紧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但未必适宜一刀切取消所有纾缓措施,当局在考量不同措施时,会尽可能缓减对弱势社群的影响。 陈茂波今日在网志表示,新一份预算案最大挑战是,面对庞大财赤,“节流是必须、开源更重要”。他称,过去几年经济受疫情困扰,政府财政收入减少,不过三年来的防疫抗疫,及支援措施已涉及六千多亿元的开支,当局采取了扩张性财政政策,透过逆周期措施增强对市民及中小企的支援,稳住了社会和市场信心
▲ 经民联向财政司司长建议,派1万元消费券。(赵居逸摄) 新一份财政预算案将于2月22日发表,经民联成员今日下午与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会面,就财案提交共100项建议,其中包括建议向市民派发1万元消费券,助力本港经济复苏。 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表示,香港终于复常,因此建议财政司司长把握时机,“应使即使,应帮即帮,当机立断”,建议向全港市民派发1万元消费券
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今日主持公营房屋项目行动工作组首次会议,会上讨论行动工作组的整体工作方向和需要探讨的事项。 黄伟纶表示,相关政策局和部门代表在会议上检视未来十年整体公营房屋供应。2022至23到2026至27年度公营房屋落成量约为10万多个单位,到第二个五年期,即2027至28到2031至32年度,落成量将大幅提升至逾23万个单位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答复:问题: 有关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杠杆式外汇买卖事件及相关事务的各项调查,至今已进行了两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一) 是否知悉,自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完成其调查并把报告交予律政司后,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科如何跟进其对中信泰富进行的纪律调查,让公众清楚得悉事件中有关披露股价敏感资料的做法有否违反《上市规则》;(二) 警方的调查进展为何、遇到什么困难,以及预计需时多久才可完成调查;及(三) 鉴于在现有机制下,***要等待律政司的法律指引,才可决定是否转介个案予财政司司长,以便考虑是否交予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进行研讯,而律政司则要等候警方完成调查后才可决定是否提出刑事检控,并向***提出法律指引,当中律政司或***有否等候时限,以及律政司在考虑以刑事或民事案件的准则来处理个别市场失当行为个案时,会考虑哪些因素,从而对足以严重影响市场的活动作出有效的回应?答复:主席: 就涂谨申议员的提问,我们已咨询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香港警务处(警方)及律政司的意见,现回复如下:(一) 为减少调查工作的重叠,及避免影响***的跟进行动,联交所在***展开查讯后,已暂停考虑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中信泰富)是否有可能违反《上市规则》。联交所只有在获得***或其它有关执法机构的建议后,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今天就在新的场外衍生工具制度下与强制性汇报及相关备存纪录责任有关的详细规定,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咨询。 立法会在2014年4月制定的《2014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就新的场外衍生工具监管制度作出规定。在进行咨询后,建议的详细规定会在新制度之下订立的附属法例内列出
据彭博6月13日消息,阿里巴巴已经递交香港上市申请。 彭博社对阿里在港二次上市的事件已经跟踪了数周,有知情人士称,虽然阿里巴巴尚未敲定具体的筹资目标,但此次发行可能筹集高达200亿美元资金。今天的消息几乎证实了此前数周的传言,但同样地,阿里方面再次回复36氪称,对市场传言不予评论
香港正遭受内外不明朗因素夹击,但本港两大财金官员昨天在《信报财经新闻》和新城财经台主办的“#香港经济峰会2020”上指出,本港金融系统稳健,至今未见“大鳄”踪影。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近月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对股票和外汇市场的沽空、期货、衍生工具的交易和坐盘情况进行非常严密监察,每日都睇住,金管局和***亦加强巡查,未见任何值得关注的异常情况。” 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在同一场合也提到,在目前社会气氛下,很容易流传各种谣言,令市民产生不必要的疑虑
2月1日晚,集团董事长王祥明在香港华润大厦会见了到访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双方就香港经济发展以及加强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集团总会计师全华强,华润创业负责人,财政司司长办公室顾问何翠萍参加会见。 王祥明董事长欢迎陈茂波司长到访华润集团,并致以新春祝福,随后介绍了集团近年来参与香港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未来规划
将若干权力授予经济财政司司长,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与斐济群岛的金融情报组织签署有关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及恐怖主义犯罪方面的互换资料的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 任命两名检察院司法官以确定委任方式出任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 第1/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 豁免小贩、收卖旧物者、手艺人、其他街头经营者及街市摊档承租人缴付二零一二年全年度的费用及检疫费用
授予经济财政司司长一切所需权力,以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分别与珠海市商务局、拱北海关及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签署《青茂口岸珠海境内(珠海市商务局)资产移交协议》、《青茂口岸珠海境内(拱北海关)资产移交协议》及《青茂口岸珠海境内(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资产移交协议》。 第125/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 核准《青茂口岸停车场的使用及经营规章》。 第49/2021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使用澳门体育发展局辖**育设施收费表-表I——使用费用》及《表II——个人使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