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
近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各类面点是否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检查。 期间,对检查中出现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经营企业,该局执法人员现场告知经营企业更换使用无铝泡打粉。该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把含铝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在加大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在食品中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随着最新一批M100甲醇出租汽车日前交付投用贵阳甲醇出租汽车已达5613辆。 “贵州平均海拔较高汽车发动机进气量平均少于海平面约10%而甲醇中含有50%的氧原子更利于充分燃烧。在进气量减少、山路较多的情况下甲醇燃料自身含氧的优势能得到充分发挥
为迎接江门市创文复评,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5月8日下午,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雷·风暴”第三次路面查缉统一清查行动。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云等领导亲临一线,靠前指挥,与全体参战人员并肩作战,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此次行动,我局共出动警力231人,警车61辆,在全区主要路段共设置15个卡点,以路面设卡查缉涉牌、涉证、涉酒以及泥头车、危化品运输车为重点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嫌疑人和嫌疑车辆盘查,积极发现和震慑涉车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道路机动车流量,改善城市快速干道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2015年3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南北高架路(鲁班路立交至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段); 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段); 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杨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入口至杨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二、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的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为加强我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区非税收入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行为,结合南山区实际,在充分征求各部门及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制定了《南山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33号)、《深圳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深府办〔2011〕84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为依据,制定本《办法》。 其中,第一章为“总则”,阐述制定《办法》的依据,解释我区非税收入的概念和范围,强调非税收入的重要性
全民公众讯(赵晓璐)春节将至,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行为,规范企业食品经营行为,净化我县节日食品市场,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近日,喀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饮用水和地方特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组织生产,落实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安全,严厉惩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有意掺杂使假、制假售假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2020年凉山会东县农业农村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3天。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11月8日,@无锡网警巡查执法 官方微博发布:“滨湖区景湾工厂发生特大食物中毒事件”造谣者被拘留。 2019年11月6日,网民@DEAR-DMY在其微博上发布一篇题为“滨湖区景湾工厂发生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多家医院联合抢救上百名中毒员工”的微博文章,引发网民关注。无锡市公安机关会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一时间核实后发现,无锡市滨湖区并无所谓的“景湾工厂”,也未发生所谓中毒事件,该网民发布信息系谣言
本文摘要:据介绍,上海市取食药监局近期向社会审批,产品外包装标明生产单位(经销商)为“上海企业”的保健食品,不存在违禁加到等违法行为,且上海市取食药监局未曾对这14家企业核准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上海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在上海市无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上海福人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已被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记者得知,目前我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已全面检查辖区市场上这些保健食品
本报成都1月31日电 (记者王明峰)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规则》(简称“双不新规”)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双不新规”涉及11类共计163个事项,以清单形式明确了不予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市场监管领域部分违法行为。这也是四川推进完善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体系,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