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以专业素养为矛铸决策支持锐不可挡; 五险一金,就是社保加公积金,五险(社保)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劳动者所在单位缴费,劳动者个人不缴费。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18%-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工伤保险0.4%-0.8%(由企业所在行业风险系数决定),由单位承担;生育保险1%,由单位承担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占有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
近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请知悉! 2022年1月-10月的纸质证书可以领取了! 电子证书上线了,欢迎查阅! 成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近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悉。 三个考点领证要求:2022年1月-10月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每周五(9:00-11:5013:00-16:50;节假日除外)到测试地点领取,代领需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B、成都开放大学考点(寒假期间仅每周五提供服务) 考生如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的问题,可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通过以下电话咨询: 非工作日(时段)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智能咨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注册外资公司的企业总部有哪些经营范围限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对外资公司注册颁布的一系列放宽政策,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上海注册公司。依据中国外资企业法律规定,注册外资公司被认定为地区总部的投资性公司,可依其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经营范围可以包括下列业务: 1、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业务; 2、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跨国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 3、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 4、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 5、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 6、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 7、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 8、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 9、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外资投资公司地区总部经营范围中涉及特殊行业审批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对2019年印发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 一是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4点“供给体系”中“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修订为“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具有2个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或具有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 二是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公共服务”中的“游客服务中心”项分值由25分修订为20分,“智慧旅游”项分值由30分修订为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