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执表
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提高用工管理水平和解决劳资纠纷实际能力,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此,中心决定2009年11月-12月继续举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前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及发展趋势及最新政策法规解读; (三)劳动合同文本的起草,员工手册的内容和作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包含的内容、制定程序和应注意的问题; (四)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五)订立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六)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的内涵和外延,以及竞业限制于违约的法律责任; (七)使用劳务派遣工应注意的问题; (八)劳资关系常见的误区与处理技巧; (九)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职责与任务
转发中建协《关于举办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应用与操作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的精神,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装配建造专业化技能队伍,我会定于5月18~19日在沈阳举办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应用与操作技能培训班具体由辽宁省建筑业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员单位相关负责人、总工程师、技术总监、项目经理;装配式建筑项目技术负责人。 1、时间:5月17日报到,5月18~19日培训
为促进医药化工领域产学研合作,我会积极推动医药化工金融资本与产业的投资合作,受某公司委托,面向医药化工企事业单位、科研团队征集合作意向。该公司希望充分利用其资金优势和管理经验,采取收购、入股、技术合作等形式,与相关单位或团队共同拓展市场。合作标的基本要求如下: 1.征集合作意向的领域见附件1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全面壮大山东教育正能量势能,推动正能量实现大流量,经研究,定于近期举办2023年“教育正能量实现大流量”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3月15日—16 日。3月15日下午报到,16日17点前离会
兹定于2018年9月11和12日在北京召开电子科技委2018年度研究课题立项评审会议,请各专业组/课题组做好评审准备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2018年9月11日和12日 (星期二和星期三) 电子科技委副主任、专业组组长、副组长、部有关司局领导和特邀专家。 四、会议主要内容: 2.评审材料准备: 每个课题做15分钟PPT 汇报,评审专家提问15分钟,请各专业组/课题组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根据民主办会的原则和中国印协《章程》第20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和第23条“常务理事会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规定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经印协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于2009年12月11日至12日(11日全天报到),在中国职工之家(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电话:010-68576699)召开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六届四次理事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届六次常务理事会于2009年12月11日19:30至21:00召开;六届四次理事会于2009年12月12日上午8:30至11:30召开。全体理事自愿出席下午13:30至17:30举行的毕升奖和“双百”颁奖大会及晚宴
各市、州律师协会,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直律师事务所: 鉴于近年来国家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资本市场中的场外市场。场外市场是企业实现融资、转战场内市场的重要平台。随着场外市场的蓬勃发展,挂牌企业的不断增多,加之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扶持,场外市场的法律服务需求也日益增长
各会员企业: 根据2009年度协会工作计划和7月份的第二届四次会长(扩大)会议的决定,于今年10月广交会前夕,组织企业参加在汕头举办的2009年亚太文具协会联盟年会,同时参观考察广东文具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要目的:继续发挥对(国内、外)贸易交流平台作用,协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兴新市场,促进企业经贸发展,促进我市文具行业与汕头、深圳、珠海等地文具行业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文具产业的整体提升。二、活动时间:2009年10月14日-18日;三、活动地点:汕头、深圳、珠海、澳门;四、活动内容:1、参加2009年亚太文具协会联盟年会亚太文具协会联盟年会一年一届,每年由各成员协会举办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思路和任务,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及国家规划教材的宣传、推广和培训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和我所印发的《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标准培训推广的通知》(教职所标〔2015〕88号)的安排,决定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部职成教司、职教所领导就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作报告。 3.中等职业学校“十二五”专业课教材培训及数字化资源建设研讨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章程》、《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四届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成立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服务型制造分会(以下简称“分会”)。定于12月26日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选举理事单位;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聘任秘书长、副秘书长;成立分会专家委员会,聘任专家委员会委员; 4.理事长、分会专家委员会和成员单位代表发言;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领导;分会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相关媒体人员。 1.《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服务型制造分会工作条例》为拟定的草案,请各成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填写《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服务型制造分会工作条例》修改意见回执表后传至我会; 2.参会回执请于12月18日下午5点前反馈至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