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研究
1、根据党校的性质和任务,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书刊资料,并进行科学整序和管理,逐步形成具有党校特色的藏书体系。 2、制定并严格执行各种图书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使图书资料的管理现代化
黎江现任中安保实业有限公司国际部负责人,主要从事“一带一路”海外安保情报及行动方面的工作,拥有丰富的研究成果和实战经验,专精于防恐、情报研判与预警、企业境外安全保护、风险评估与咨询、海外应急处突、培训等领域。 本科毕业于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专业,研究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国际关系专业。主要负责为中安保的客户提供海外情报分析、海外投资风险评估、反恐及应急管理培训等服务,黎江拥有超过10年的情报研究及风险管理研究和实践经验,为数十家世界500强企业提供过风险管理服务
为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知识产权服务,于2018年6月成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挂靠在校图书馆,中心主任由图书馆副馆长兼任,石油情报研究中心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中心的基本职责是:立足学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相关工作,为学校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全流程支持服务,支撑学校协同创新和优势学科建设,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中心组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结合本校实际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
为提升基于大数据环境、科技创新环境下企业情报服务能力,11月18日,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合独墅湖图书馆举办创新创业时代的竞争情报沙龙,活动将邀请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资深情报专家蔡志勇、何洪优现身说法,帮助企业了解掌握信息情报分析的基本机能,并结合企业对科技信息、专利信息、商业信息以及舆情信息的实际需求,分别从各种数据资源的采集渠道、分析方法和工具应用等多角度培养企业情报研究能力,更好为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决策服务,欢迎企业家参与! 各级领军人才企业、科技“双百工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及拟上市科技企业、获得启动资金支持的科技创新企业相关人员。 请于11月16日前,点击页面下方的“我要报名”按钮进行在线报名。 请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有效邮箱,经中心邮件确认后,出示本人名片入场
10月11日-12日,由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与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共同主办,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多家单位承办的“区域协同创新发展论坛”在京开幕。 该活动是2018全国双创周北京会场系列活动之一,旨在进一步探索区域协同创新科技服务模式,推动包括京津冀地区在内的跨区域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和优化配置。论坛上,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情报研究所首次对外公开发布了“京津冀科技资源创新服务平台”
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传媒集团)前身——中国电力报社,1981年成立,先后隶属于电力部、水利电力部、能源部、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2012年转企改制为“中国电力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经过了30余年的积淀,中电传媒集团的媒体质量、资本实力、人才队伍、管理水平今非昔比
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信息所”)是于1957年成立的粮食部科学研究情报室 1979年,该情报室改名为粮食部科技情报研究所。1982年,商业部、粮食部、供销总社三部合为新商业部。三部社所属的情报研究所也于1984年合并成新的商业部科技情报研究所
科技查新(简称查新),是指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科技查新规范》(国科发计字2000544号)进行操作,并做出结论(查新报告)。 科技查新是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情报研究工作,它以文献为基础,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为手段,以检出结果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进行情报学审查,写出有依据、有分析、有对比、有结论的查新报告。也就是说查新是以通过检出文献的客观事实来对项目的新颖性做出结论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成都分馆(中国科学院成都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院成都图书馆)(以下简称“成都分馆”),始建于1958年。经过近五十年的发展,现已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科技图书馆和技术力量雄厚的信息服务中心和情报研究中心、以及中国科技网(CSTNet)成都网络管理中心,是中国科学院成都科技查新咨询中心和四川省科技成果查新咨询服务分中心,现有公开发行刊物《天然产物研究与开发》和《世界科技研究与发展》,是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情报学、图书馆学硕士培养点,并与四川大学联合拥有情报学、图书馆学硕士培养点。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下人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条“依照本条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向公众提供作品的,不得提供作者事先声明不许提供的作品;指明作品的名称和作者的姓名(名称);依照本条例规定支付报酬”等规定,特公告如下: 中电传媒新闻产品包括《中国电力报》、《中国电业》、中国电力新闻网、中国电力电视台、中电视频、电力大数据、能源情报研究在其平台(网站、微信、微博)所发布的文字新闻、图片新闻、图表新闻、视频新闻等新闻信息产品。 各互联网媒体应按法律规定使用上述新闻产品内容,须经中电传媒许可并支付报酬,并标明媒体来源、作品名称及中电传媒记者署名;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进行删节修改的,不得歪曲篡改作品的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