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
全面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国家安全、人才和保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责任。 联系:公共基础部。 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政保武装、安全稳定、保密、离退休人员管理、共青团、心理健康、关工委等方面工作。 分管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社会科学处、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负责财务、继续教育、花园校区管理等方面工作
8月21日下午,“科普云端讲堂”第九讲开讲,主题为“建筑工业化的概念内涵、发展概况与实现路径”,我校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李龙老师主讲,管理工程学院副院长董德坤老师主持。 李龙老师立足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发展背景,从传统建造方法的局限性、劳动力供需矛盾、绿色节能可持续发展和信息化发展的需求等方面,阐述了发展建筑工业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解析了建筑工业化所包含的标准化、机械化、模数化、主体结构工业化、机电安装工业化等关键要素,分析了建筑工业化的概念内涵和理论思想产生及发展的源流,辨析了与建筑工业化相关的住宅产业化、装配式建筑等概念和要素的内在联系和差异。论述了当前全球建筑工业化发展与研究概况,探讨了各个国家和地区建筑工业化发展模式、理念、技术体系和产品类型的特点与研究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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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度地球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的通告。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要求及我所工作安排,请各位申请人—— 2. 2023年2月27日11:00前联系科技处完成盖章手续。并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WORD版,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的PDF版(见附件,首页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PDF文档),建议清单的Excel版,一并发送到联系邮箱(geostrap@nsfc.gov.cn)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教师申报。 一、申报相关要求及材料见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二、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
为认真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技能甘肃”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提升41180000云顶集团双创师资教学能力、大赛与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水平,由科技处和教师发展中心携手上海氪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2020年创新创业教育师资训练营”于日前顺利完成培训任务。培训分三期进行,分别于6月11-12日、8月20-21日和8月23-24日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智慧教室完成,参训教师共75人,来自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辅导员、专业教师和众创空间或孵化基地运营管理者等,也吸引了兰州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大学等兄弟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负责人参加。 训练营特邀沈阳建筑大学副教授沈海泳、中国创客指导师代岩岩来校授课,教学内容涉及《设计思维创新应用》、《产品服务创新方法应用》及《商业模式创新方法应用》三个模块
科技处是负责学校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学术交流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科学技术工作的管理。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科技政策,制定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有关科技政策和措施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各级农业科技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广西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7〕9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星创天地”建设和创业型科技特派员注册登记工作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工作。2017年第一批“星创天地”申请认定和创业型科技特派员注册登记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填写、提交“星创天地”认定申请材料(要求提供:①签章齐全的纸质材料1份;②与纸质材料一致且签章齐全的PDF文件;③除证照复印件之外的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④证照等相关照片),于2017年5月5日前报送到各设区市科技局。 (二)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由5名科技管理人员、相关产业技术专家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类平台经营管理人员组成的评审组,采取实地核查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申请认定的“星创天地”进行评审评分,提出推荐认定名单及排序,于5月22日前向我厅报送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各“星创天地”的现场核查照片、会议评审照片、评审评分表扫描件、认定申请材料(PDF文件和电子文档、照片)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2023-4) 根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以及《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和《陕西师范大学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修订)》(陕师校发[2020]95号),现对我校“一种基于DNA质量鉴定牛奶中脂肪和蛋白质含量的方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2023年3月15日—2023年4月4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科技处反映。 科技管理机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教育部科技司--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留学回国服务中心--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陕西省科技厅--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科研院所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大学-- --中山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陕西省基础科学研究-- 科研资源站点 --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国家科技文献中心-- --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 --陕西省科技文献中心-- --西北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网-- --陕西大型仪器共用网-- --陕西师大大型仪器共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