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支部
詹晓华强调,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缅怀过去牢记宗旨筑牢跟党走的理想信念;要加强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增强“四个意识”发挥党员先锋表率作用,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大美上饶和实现城投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党委副书记刘诗发宣读了表扬决定,获得综合先进党支部的是中共上饶市龙潭湖宾馆支部委员会、中共上饶市大坳引水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获得攻坚克难先进党支部的是中共上饶市城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获得为民服务先进党支部的是中共上饶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总支部委员会;获得优秀***员的有汪弋琳、蒋军海、方超、阮海华、周堂泉、程海棠、章征栖、张引、张江、李相雨、王方剑、刘利青、况东宸;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有施兰、朱国强、吴玮、张潞、徐皓、章健豪、林冉。 获奖代表纷纷发言表示今后工作生活中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忘自己党员身份牢记信念永葆***员本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继续奋发有为不断前进
中共广东霸王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党委)于2018年6月29日经中共河源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批准成立,党员现有人数251人。 集团党委下设总支部委员会1个、党支部9个:中共广东霸王花食品公司支部委员会、中共东源旺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中共河源德康医院支部委员会、中共广东霸王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支部委员会、中共河源中学实验学校第一支部委员会、中共河源中学实验学校第二支部委员会、中共河源中学实验学校第三支部委员会、中共河源中学实验学校第四支部委员会、中共河源中学实验学校第五支部委员会。 集团现有党员中,80%以上为集团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在各自业务领域、工作岗位上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6月28日,中组部召开党内统计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2009年中国***基层组织、党员队伍、发展党员等重要数据和变化情况,并对相关数据进行解读。新华网李茜摄 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 中组部28日召开党内统计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2009年中国***基层组织、党员队伍、发展党员等重要数据和变化情况,并对相关数据进行解读。新华网进行现场直播
致敬“8.19中国医师节”2020年中国医师节庆祝大会隆重召开! 2020年8月16日,一个晴朗的夏日。大发3D在广州市东方宾馆A+B 厅组织召开2020年中国医师节的庆祝活动。会议开场滚动播放反映抗疫英雄事迹及第二届广东医师奖的暖场展播宣传片
近日,中共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印发《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 《通知》指出,社会组织党支部、党总支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本次换届对象为2017年新成立的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其他应换届的党支部、党总支(到期换届、延期换届、完成整顿的软弱涣散党组织等)。各党支部、党总支应于2020年5月31日前向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提交换届选举申请,2020年7月31前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正式选举工作
中央组织部最新党内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党员总数为9191.4万名,比上年净增132.0万名。党的基层组织468.1万个,比上年净增7.1万个。中国***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党的组织体系更加健全,党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夯实
为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发挥组织部门走在前、当先锋、作表率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要求及工作程序,近日,经区直机关工委批准,区委组织部召开党员大会,审议上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利军参加会议并讲话。区直机关工委纪工委书记范景兰到会指导
“纪念是为了更好的传承,传承是为了把党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党员身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顶得上,以实际行动为公司的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6月30日上午,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公司圆满召开纪念中国***建党95周年大会暨“两学一做”专题党课
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原“重庆邮电学院移通学院”)成立于2000年8月,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邮电学院试办移通学院的批复》(渝教高[2000]39号文)批准,重庆邮电学院与重庆移通实业总公司联合举办重庆邮电学院移通学院,明确移通学院是重庆邮电学院的民营二级学院。 2003年以前,移通学院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要求,一直采用民营的、新的运行机制进行相对独立的办学。2003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文),明确规定:独立学院应一律采用民办机制,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校园以及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等,要求规范并加强对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的独立学院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