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1日上午11时许,双流县华阳镇广福村村民刘玉琼、刘正友、阙再兴三人乘一只家用小木船,在府河华阳镇会龙村六社河段打捞红线虫,不慎船翻落入水中。阙再兴被当场救起,刘玉琼、刘正友落水后失踪,后经市安监办、双流县政府组织的搜救队伍全力打捞,终于在18时13分将最后一名失踪人员打捞上5,造成两人死亡的水上安全事故。

这次水上事故,暴露出我市水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辖区内水上安全管理和船只管理工作。

一、各区(市)县政府要立即组织一次水上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的重点水域进行排查,同时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各级海事部门要对重点航道航线进行安全排查,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严格航运制度,加强旅游船只的安全监管,确保航运安全。

三、各级水利部门要对重点河流、湖泊、水库等进行安全排查,加强各类自用船只和打沙船的安全管理。

四、各乡、镇政府要加强自用船只的清理,不具备合法手续的各类船只必须采取坚决措施进行销,杜绝非法下水作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监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大目上安全监管力度,对违规作业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确保水上安全。

六、各区(市)县水上安全大检查情况,要以书面形式在12月25日前报市安监局。传真:8651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