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拟确认株洲市教育基金会等63家单位为2020年湖南省省本级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现予以公示。

上述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20-2024年,为期5年。

公示期为2021年6月1日至6月7日。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财政厅或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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