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和天津大学相关工作要求,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申报工作,现就天津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工作安排如下:
2.《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A4纸正反面复印);
(2)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且 成绩合格的考生,交“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一份(A4纸);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考生,交“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一份(A4纸);
(4)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考生,交“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复印件一份(A4纸);
6.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一寸、二寸彩照各2张,必须与上传电子版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应写上姓名、专业、身份证号,其中1张一寸的照片贴在《申请表》上,另外1张一寸和2张二寸的照片上交。
上述纸质材料全部采取邮寄方式提交,考生不需到现场办理。为保证学位申报工作进展顺利,考生请采用“顺丰”邮寄。接收邮件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3日。
具体收件地址、联系人、电话等信息详见下表,请考生按照申请学位专业选取地址进行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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