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会议精神,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利益,12月10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将如期举行。同时,经综合研判,2023年春季学期(下学期)开学初将加考一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1. 所有报名12月10日四、六级但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有资格参加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的加考,加考安排待考试院统一公布;
2. 考生仅可参加其中的一次考试,不可同时参加。
3. 选择参加加考的考生,暂不需要考生本人进行任何操作,具体安排待后续通知。
4. 加考的考试时间会因疫情具有不确定性,请考生结合自身需求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