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依据**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新时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确定,突出保持***员先进性这个重点。基本内容包括: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学习实践“****”重要思想,自觉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促进图书馆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做出贡献。
(三)是否站在图书馆改革发展的前列,维护图书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对待个人名利。
(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图书馆直属党支部统一领导下,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步骤为:
(一)学习教育阶段。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的内容,一般以**、党纪党规、***理论和“****”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着重抓好“****”重要思想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二)自我评价阶段。党员应在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写出个人总结材料。
(三)民主评议阶段。图书馆直属党支部采用座谈会、民意测验等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并将意见向党员本人反馈。党员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组织鉴定阶段。直属党支部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五)表彰、处理阶段。对被定为优秀格次的党员,直属党支部给予表扬,并作为图书馆党内表彰的重要依据。对被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第六条 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评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均同于正式党员,但不定格,评议情况作为预备期满转正的参考依据。
第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