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名 公告公开展览“变更斗六(含大潭地区)都市计划(第三次通盘检讨)【第二阶段办理案件】综理表编号4(社口附近地区)细部计划(配合主要计划机关用地变更为社教用地)案”及“变更斗六(含大潭地区)都市计划(机关用地为社教用地)案”计划书、图,并举办说明会。

一、公开展览期间:自民国109年4月1日至民国109年5月1日止,共31天。 二、公开展览地点:分别于本府城乡发展处及云林县斗六市公所展览31天。并订于109年4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时于斗六市公所会议室(二)举办说明会。 三、公开展览期间内,任何公民或团体对本案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向本府提出,俾供提都市计划委员会议之参考。 四、提出意见之格式用纸请在公开说明会会场索取或向本府城乡发展处(都市计划科)及云林县斗六市公所索取。 五、计划书、图请径自云林县互联网城乡发展资讯服务网([URL])下载及阅览。

本计划案订于109年4月16日上午10时于斗六市会议室(二)举办说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