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

为做好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以及2015年度检查工作,根据评估公司的最新要求,需准备2017年度所有申报项目的评审材料,以及2015年度所有项目的检查材料。具体材料内容及要求如下。

针对2015年度全部项目,请填写并准备以下材料。

材料(一)电子版请于2016年6月28日中午12:00以前发送至ruc211@ruc.edu.cn,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专项办(明德主楼1119)。

材料(二)请于检查工作当天(2016年6月29日-30日)提供给评估公司。

请安排专人全程参加2015年度项目检查并向评估公司答疑,配合2015年度项目检查工作的开展。

1、设备购置的询价资料复印件或电子文本,学校对各供应商的报价的评价资料;

2、设备购置的明细预算表;

3、仪器(设备)对本校、本地区教学(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4、申报金额单台套100万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应提供专家综合评议报告。

材料(二)请于评估工作当天(2016年6月29日-30日)提供给评估公司。

针对以上材料及工作安排,若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