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为办理暨核发10**年度第1学期“原住民族委员会奖助大专校院原住民学生”申请奖助学金相关事宜,请贵校依说明办理,请查照。

一、敬请依据106年7月20日原民教字第1060044149号令修正之“原住民族委员会奖助大专校院原住民学生实施要点”办理。

三、学生开放申请期间为本(109)年9月7日至10月16日止,敬请协助向学生宣导于贵校收件截止日内提出申请,并鼓励中低收入户及低收入户原住民族学生踊跃申请。

四、有关旨揭奖助学金各校分配名额,俟召开“10**年度第1学期原住民学生就读大专校院奖助学金名额分配审查会议”审定后,将另函通知各校。

五、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申请学生资料初审(纸本与线上资料须一致)及依照实施要点线上预排获奖名单,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须按学生“班级排名百分比”依序择优核发。

(二)学生申请表上班级排名、班级人数、学业成绩,须与成绩单(成绩证明)所列一致。

(三)除大一新生申请人数不足外,上学期大一新生应占获配名额四分之一人数(二技一年级学生不包含于内)。

(四)进修部学生获奖人数,以奖学金、助学金各获配名额四分之一为限。

(五)在职专班、空中大学、附设空中进修学院、其他附设专科部学生限申请奖学金。

六、本年度受原住民族委员会委托于本奖助学金申请系统办理问卷调查,敬请协助向学生宣导填写“原住民升学保障制度”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