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记者从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继昨日向社会公开通报13名不按规定落实居家隔离的澳门入境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后,珠海香洲区、金湾区、高新区相关部门今日又向社会公开通报,分别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7名澳门入境珠海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识港网讯】6月21日,记者从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继昨日向社会公开通报13名不按规定落实居家隔离的澳门入境人员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后,珠海香洲区、金湾区、高新区相关部门今日又向社会公开通报,分别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7名澳门入境珠海人员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谭某明(男,46岁)于6月16日入境珠海,20日凌晨在香洲凤凰路某卡拉OK娱乐时被发现。
钟某雄(男,35岁)于6月19日入境珠海,20日凌晨在香洲香华路某足浴中心消费时被发现。
丁某(男,45岁)于6月18日入境珠海,20日下午在拱北粤海中路某酒店活动时被发现。
何某华(男,53岁)于6月18日入境珠海,20日晚在九洲大道龙兴街某公共场所活动时被发现。
陈某枝(女,45岁),于6月16日入境珠海,20日下午在金湾区三灶镇某公共场所活动时被发现。
薛某惠(女,29岁),于6月16日入境珠海,20日晚到金湾区平沙镇某KTV消费时被发现。
潘某锋(男,48岁),于6月18日入境珠海,19日晚到高新区某饭店用餐时被发现。
以上人员从澳门入境珠海后,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擅自到公共场所活动,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因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相关部门已依法对7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于6月19日发布通告,要求6月15日(含)以来从澳门入境人员,尽快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落实7天居家隔离(不能外出)+7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去公共场所;从澳门红黄码区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上述防疫政策,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