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医院财政贴息贷款医疗设备院内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桃江县人民医院财政贴息贷款医疗设备院内采购(30个分项)

注:供应商投标时,应事先确定参与哪个采购项目(可以多项)的采购,并应单个项目独立提交响应文件(密封装订)。

1、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不超过5天)。

2、交货地点:桃江县人民医院设备放置点。

3.1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同时满足采购人招标需求的全新设备。

3.2设备质保期限为安装验收合格后12个月(不少于12个月)。

4、对设备的其他描述:

4.1 投标人所投设备满足医院相关业务开展的适用性;

4.2 投标人所投设备区别于行业内同类品牌设备的先进性;

4.3 投标人所投设备在医疗机构的使用情况;

4.4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售后服务能力;

4.5 投标人所投设备常用的配件及耗材价格(分项报价表中体现)。

5.1设备在质保期限内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承诺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免费维修(包含维修配件等)。

5.2投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维修直到解除故障。如果投标人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不能在规定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造成采购人的损失与费用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6、设备培训要求:投标人负责协调设备操作及常见故障处置的培训工作,免费培训相关医生及工程师,直到能正常操作为止。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投标人立即向甲方转账支付质保金(合同总额的20%),采购人开具收款收据,该质保金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向甲方转账支付的质保金并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后,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按原合同金额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八、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5、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常用邮箱地址。

1、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采购项目的投标,但应针对每个采购项目单独制作与递交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