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浙江海警局对舟山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非法占用海域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5公顷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外,并处罚款2645.31万元。据悉,此次该行政处罚金额创下全国海警行政处罚之最,同时该案也是海警部门作出的首例处罚金额超过千万元的行政违法案件。

6月3日,舟山海警局对舟山某公司用海项目进行突击登岛检查,发现该公司为方便施工,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截弯取直建造堤坝,并连同附近落石形成延伸,导致堤坝外侧海域受到非法占用。同时,该公司为收集油罐附近污水,在油罐组区间擅自建设一处应急事故水池,造成填海事实。经第三方测量界定,确认该项目共非法填海造地4.5219公顷。

6月4日,舟山海警局正式立案调查。因相关公司涉及违法行为重大,该案被移交浙江海警局办理。7月28日,浙江海警局专门进行集体议案,对案件事实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8月3日,浙江海警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对涉案公司开出创纪录的海洋行政处罚罚单。

据了解,这是舟山海警局近期查获的又一起非法占用海域案件。6月23日,岱山某公司因非法占用海域0.0855公顷,被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102.6万元。

舟山海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摸排辖区涉海项目的用海情况,依法处置违法占海行为,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免遭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