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利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制度机制,拓展和细化了公开内容,切实推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息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条,为佳县2021年大中型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公示;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条,为每季度一次的水质化验公示。
(二)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工作要求,确保公开工作及时、有效、有序。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小组成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1.存在问题。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涉及上报审批原因,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2.改进措施。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