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观光局今天宣布,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对国际疫情发展研判及边境风险管制等防疫措施,持续暂停旅行业组团赴国外旅游及接待来台观光团体入境,后续将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疫情发展及边境管制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告。
旅客解约退费处理原则,以旅客取消时疫情指挥中心公布之国际疫情及建议等级办理,并请旅行业者以对旅客有利者为优先考量适用:
1.第一级注意(Watch),民众应遵守当地的一般预防措施: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3点(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3条)规定。
2.第二级警示(Alert),民众至当地应采取加强防护措施: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5点(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5条)规定。
3.第三级警告(Warning),民众避免至当地所有非必要之旅游: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4点(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4条)规定。
旅客与旅行社间如因疫情影响取消国外旅**程,衍生退费争议,得检具相关资料先向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地址:台北市民权东路2段9号5楼,电话:02-25995088)申诉调处,倘调处不成,后续得再向观光局申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