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食〔2012〕193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4〕160号)文件的精神,我司决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继续教育的培训和考核业务。2014年1月1日前已取得证书的食安员可直接到我司或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名并参加培训和考核。(未开展培训业务的镇区的食安员可到我司报名参培)。

2013年1月1日前已取证但未参加继续的需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