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不只开启新年新气象,也是台湾用电大户被赋予“使用绿电”责任的起点。
依据经济部公告“一定契约容量以上之电力用户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管理办法”(俗称用电大户条款),要求契约容量5000瓩以上的企业用户,必须在5年内建置或购买500瓩(即契约容量10%)的再生能源。
用电大户绿电责任的履行方式则有四种作法:包括:自行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购买再生能源电力及凭证、设置储能设备,以及缴纳代金。
事实上,使用再生能源电力不只是企业社会责任,更是一场风起云涌的全球绿色浪潮。
国际上驱动企业拥抱绿色电力的动能可大致分为“绿能”及“减碳”:包含RE100、EP100、EV100、Climate Action 100、科学基础减量目标(SBT)与NetZero等相关倡议,共同目标为期许透过使用绿电或节能减碳以实践对地球更好的商业模式。